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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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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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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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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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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关于处置网络犯罪涉案银行账户的公告(第1期)
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在侦办11.07专案中,对一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结算赌资的银行账户依法予以冻结。现告知以下银行账户(详见附件)在公告期限内到我局配合调查,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置,现予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2月04日;
二、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银行卡开户资料、交易明细以及能够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蒙自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
三、本次公告银行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或者不能说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依法处置;
四、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告银行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或者具有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追究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联系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蒙自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873-3713906
蒙自市公安局
2024年01月05日
附件【银行账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