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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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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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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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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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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催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催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应当缴纳保障金。”、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的规定,各单位应及时申报并缴纳残疾就业保障金。按照蒙自市税务局提供的2020年-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欠缴及未申报户明细清册名册(详见附件),责令你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未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不申报缴纳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市财政局联系人:傅 云 联系电话:0873-3179252
市税务局联系人:杨迪月 联系电话:0873-3743616
特此通告
附件:1.2020年-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欠缴明细清册
2.2020年-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申报户明细清册
蒙自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2020年-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欠缴明细清册.xlsx】
附件【2020年-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申报明细清册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