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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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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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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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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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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第1号公告)、云南省经办服务清单、《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122号)的要求,经医药机构申请,蒙自市医疗保障局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评估,现确定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现公示如下:
序 |
机构类别 |
申报单位名称 |
详细地址 |
验收得分 |
1 |
医疗机构 |
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 |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东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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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凡对上述医药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蒙自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3-3721392。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