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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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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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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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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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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公开征求《蒙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蒙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概况
蒙自市保护地数量为2个:
(一)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01年6月16日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建立。2007年11月08日,国家林业局以(林计发〔2007〕220号)文件对《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7—2016年)》批复,批复面积494.00公顷,整合后面积1513.70公顷。
(二)云南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于2013年12月31日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建立试点,批复文号(林湿发〔2013〕245号),批复面积1225.30公顷,整合后面积1140.99公顷。
(三)整合后蒙自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654.69公顷(不含新建自然保护地2个,面积1880.63公顷),占蒙自市国土面积的1.22%。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自然保护地整合转化归并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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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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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整合前保护地名称 |
整合后保护地名称 |
整合类型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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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54.69 |
1 |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非重叠归并 |
1513.70 |
2 |
云南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 |
云南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 |
转化 |
1140.99 |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撤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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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区 |
保护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批复面积 |
矢量面积 |
3 |
蒙自市 |
蒙自北片区县级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县级 |
41.99 |
45.32 |
三、《方案》决策风险评估情况
《方案》在前期调查摸底、梳理蒙自市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成果和经验,严格按照自然资函〔2020〕71 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 号等整合优化规则,编制完成《方案》(含风景名胜区)。对调出调入地块进行逐一审核、分类统计,在整合优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因此,不存在风险。
四、风险综合评价
经对《方案》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和客观预测,本《方案》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无社会稳定风险。
五、总体效益评价
(一)确保了重要生态系统、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在前期摸底调查、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综合评估生态区位、主体保护对象、功能定位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开展的,并经科学评估将周边自然文化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确保了全市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二)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调出自然保护地内分布的大量连片稳定耕地、人工集体商品林、村庄、城镇等地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不大区域,有利于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缓解自然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
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解决了自然保护地与其他保护地的交叉重叠问题,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整合优化完成后,通过调整完善保护地管理机构,配置相关人员,将有利于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保护地实现规范、高效和科学管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时间紧,公众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3月22日—28日),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方案》编制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方案》编制单位: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马飞
联系电话:0873-3726218
电子邮箱:mzsdb@163.com
联系地址: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303办公室
评估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
联系人:马竞一
联系电话:178****5518
电子邮箱:mjy_horse@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71号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