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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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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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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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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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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开展“车窗抛物”“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治理机动车驾乘人员“车窗抛物”、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车辆违反规定停放等不文明行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文明意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蒙自市公安局和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驾乘人员“车窗抛物”、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车辆违反规定停放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二、整治内容: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客向车外抛洒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瓶、包装袋等物品影响环境卫生;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车辆违反规定停放等违反道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蒙自市公安局和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采取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现场处罚、群众举报等方式,按照“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的原则,对“车窗抛物”、“闯红灯”、车辆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在“今日蒙自”、“蒙自城市综合执法”、“蒙自警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上公开曝光。
四、举报方式:市民可通过“融事通”小程序中的“随手拍”或拨打举报电话3723122、12345进行举报,举报信息以拍摄的图片、视频为主, 应包括违法时间、地点、车辆号牌信息等具体情况,并能连续完整反映违法全过程,经查证属实,将作为处罚证据。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规范行驶、文明出行,拒绝车窗抛物、闯红灯、车辆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