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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23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按照《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能源局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红水监督〔2022〕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站明确蒙自市辖区内2座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三个责任”。现将“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2022年4月29日至5月9日,联系电话:0873-3729221。
 
附件:蒙自市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附件【(蒙自市)附件1、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