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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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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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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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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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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拟确定蒙自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结果公示
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红河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11号)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基础上,蒙自市医疗保障局按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评审并实施现场勘查,同时邀请市级人大代表、市级政协委员各一名现场监督。现将拟确定为蒙自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面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事项有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6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蒙自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人:蒙自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科,联系电话:0873—3656621。地址:蒙自市霁虹路医疗保障局。
附件:蒙自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确定名单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蒙自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确定名单
1.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蒙自大药房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蒙自天马路连锁四店
3.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蒙自香槟大道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