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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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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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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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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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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布材料
《红河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公告以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程序,于2021年12月21日经蒙自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批准实施,现将批准后的《红河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设计成果主要内容进行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规规划范围为东至雨屯路,南至南巡逻道,西至红河建材溶剂有限公司边界,北至天马路(工业大道)。规划面积为1.97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国家面向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的加工制造基地、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滇越边境的开放连接枢纽、国家开发开放战略的试验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向内陆腹地延伸的加工贸易与保税物流基地。
三、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双轴六区”的规划结构。其中: “一心”为综合服务中心、交易中心,包括海关、园区管委会、企业办公以及商品展示、交易等设施。“双轴”由园区内的一横一纵主干道形成的产业发展轴。“六区”包括一个保税服务区、两个加工贸易区、三个保税物流/加工贸易区。
四、用地布局情况
商业用地18.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17%;工业用地95.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8.51%;物流仓储用地38.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56%;交通设施用地40.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64%;绿地与广场用地4.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2%。
修改内容:综合服务中心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商业用地(B1)。
五、道路交通规划及修改内容
本次片区内的道路按照功能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1.主干路
纵二路、纵五路衔接现状天马路,为联系片区与外围空间的纵向快速通道;横二路作为横向通道,作为片区内主干道辅助交通快速集散,道路红线宽60-67米。
2.次干路
纵四路规划为片区次干路,配合主干路组成片区干路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交通的作用,并兼有服务的功能,道路红线宽30米。
3.支路
规划纵一路、纵三路、横一路、横四路及巡逻道A、B、C、D、E、F为片区支路,作为到达性道路,是区内承担短距离交通的主要道路,片区内部规划方格网状支路网,衔接主次干路,并紧邻围网内侧修建不小于4米宽的巡逻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8-20米。
修改内容: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取消原控规中纵一路北段和横三路2处弹性道路。
六、控制指标修改内容
1.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容积率,上限由原3.0调整为2.0;
2.基于工业项目特殊的工艺,维持建筑限高不超过24米,辅助用房及构筑物高度由原40米调整为50米,同时满足机场净空限制的要求。
附图名称:区位分析图、功能结构图、用地布局规划图、道路断面系统图、总图则。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图片1.png】
附件【图片2.png】
附件【图片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