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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01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6-2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小红头)和平小区(一期)建设公告

  致和平小区(一期)全体业主: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经济社会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新的发展理念对城市规划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为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蒙自发展负责的态度,按照滇南中心城市要求,州委市委为了整个滇南中心城市更好的发展,为保证规划的统一性,建设出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商业居住小区。我局委托编制完成了《和平小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中充分考虑州级行政中心景观视廊,提升红河大道城市界面连续性,突出城市特色及民族文化特色,和平小区(一期)的建设须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布局、外立面、高度、层数等实施。和平小区(一期)小宗地的规划层数为4层;建筑高度≤14米;建筑风格为新中式风格,以米白色为主,咖啡色线条,灰色屋顶。

  目前和平小区(一期)小宗地已具备建设条件,针对和平小区的建设,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之日起,请还未正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和平小区(一期)小宗地业主,于2021年7月16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草签合同、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我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完成出让合同签订手续的和平小区(一期)小宗地业主,可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业主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启动建设,整个和平小区的建设周期为二年,2023年7月1日前,和平小区的各小宗地业主须全部建设完成。

  3.建设过程中,建筑工地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牢固、安全、美观的封闭围墙或围挡,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面实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达标。

  签订出让合同事宜请咨询我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电话:0873-3722160。

  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事宜请咨询我局下属的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电话:0873-3730719。

  附:和平小区(一期规)划鸟瞰图、单体效果图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和平小区(一期规)划鸟瞰图、单体效果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