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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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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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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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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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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公示公告
为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淤积,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蒙自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蒙政复〔2019〕3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蒙自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予以公布。蒙自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以下简称两区划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重要义务,是指导和管理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法定工作。
两区划分是在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印发的《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 第49号)基础上,根据全市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发展需要,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进行的划分。
蒙自市划分南盘江沿岸和五里冲水库、菲白水库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文澜镇等7个乡镇15条小流域,重点预防面积215.1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90%。该区域植被生态条件较好,水土流失强度轻微,但潜在危险较大,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好区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并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蒙自市涉及南溪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西北勒乡等9个乡镇52条小流域,重点治理面积341.3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5.72%。该区域水土流失严重,治理需求迫切,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治理进度,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和预防保护,巩固治理成果,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两区划分成果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各级负责各级动态管理。
附件:1、蒙自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
2、蒙自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简本
3、蒙自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图
附件1:
蒙自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
级别 名称及编号 涉及乡镇 涉及小流域 重点预防或治理面积(km2) 名称 代码 县级 南盘江沿岸和五里冲水库、菲白水库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MZXY1 文澜镇、新安所镇、西北勒乡、鸣鹫镇、芷村镇、期路白乡、水田乡 12、13、14、19、23、24、31、32、37、38、39、40、47、57、58 215.10 省级 南溪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YNSZ6 冷泉镇、水田乡、期路白乡、芷村镇、鸣鹫镇、老寨乡、西北勒乡、草坝镇、文澜镇 7、8、9、10、15、16、17、20、21、22、34、35、36、41、42、43、44、48、52、53、54、55、56、59、60、61、62、63、64、66、67、68、69、71、72、73、74、76、86、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 341.34 合计 556.44
附件【附件2+蒙自规划简本20190624.pdf】
附件【附件3 两区划分图.jpg】
附件【03简本附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