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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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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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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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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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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1130)
省第三环境督察组于2017年11月30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3件。按照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
1.受理编号LD20171129002:蒙自市淡水路于商业街交汇的建水七吧烧烤店经营过程中生产的油烟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已反映过,期间有所改善,但过后又恢复,已增加油烟净化器,但效果较差。
2.受理编号LD20171129008:蒙自市富春路酒吧街通宵营业,产生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3.受理编号LD20171129009:蒙自市淡水路于商业街交汇的建水七吧烧烤店经营过程中生产的油烟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30日—12月4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