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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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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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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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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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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省第三环境督察组于2017年12月4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受理编号LD20171203004:学海路铂铭小区稻花香餐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