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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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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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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发〔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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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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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表彰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2017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较好,全年事故发生总量呈下降趋势,圆满完成年初确定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州人民政府的表彰肯定。为充分调动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蒙自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蒙办发〔2014〕41号)和蒙自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的考核奖惩内容,对在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11个乡镇31个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具体情况如下:
一、乡镇政府
优秀等次:西北勒乡、鸣鹫镇、水田乡、文澜镇、雨过铺镇、芷村镇、老寨苗族乡、期路白苗族乡、冷泉镇、新安所镇、草坝镇人民政府。
二、市级部门
(一)优秀等次: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含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工商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科局、市民宗局、市供销社、市文体旅广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局(粮食局)、市卫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
(二)良好等次: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