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 年 12 月 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晖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3718628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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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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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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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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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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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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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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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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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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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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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文澜镇姜家寨村民委员会胡家寨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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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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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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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