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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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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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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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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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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蒙自市人民政府文件
蒙政发〔2017〕51号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6年度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
中共蒙自市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蒙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蒙自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对政府各方面工作提出了294件建议提案,其中:党代表提案(建议)17件,人大代表建议182件,政协提案95件。2016年3月,市政府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294件建议提案交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29个市属部门具体办理。截至2016年9月30日,294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协商率、满意率、办复率均达100%,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交办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本着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协调有序地组织开展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落实好办理工作中的“四率”(协商率、解决率、满意率、办结率),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办理工作制度建设,狠抓重点,突破难点,严格落实好“五定”制度(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目标责任、定办结时限),解决了一大广大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推动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上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办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办理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受到广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好评,涌现出一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依据《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于年中和年末分别组织督查考核组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依据督查考核结果,经各承办单位自查推荐,市政府办公室在征求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对办理工作意见后,研究提出了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建议名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5个先进单位和陈文红等12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一、先进单位(5个)
市政府办
市公安局
市卫计局
市人社局
市工商信局
二、先进个人(10人)
普沿皓 市政府办
陈文红 市卫计局
李玉莲 市公安局
高俊玲 市教育局
万建起 市人社局
龙学明 市民政局
刘 波 市住建局
张 锡 市农科局
李 平 市水务局
丁 云 市工商信局
刑正方 市司法局
张 诗 市扶贫办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发扬成绩,继续努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希望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办理工作人员向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学习,深入调研,强化督查,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抄送: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