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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ylbz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拟新增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45号)要求,医药机构提交申请后,经蒙自市定点医药机构专业评估工作小组书面与实地评估和蒙自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拟将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医务室等6家医药机构纳入蒙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现将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医务室等6家医药机构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类别

申报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评估结果

1

医疗机构

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医务室

红河州职教园区红河州护理学校内

合格

2

医疗机构

蒙自利康中医(综合)诊所

蒙自市学海路时代天骄小区63号商铺

合格

3

零售药店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河畔小区连锁一店

蒙自市文澜街道学海路瀛洲河畔小区A3幢1层1、2号商铺

合格

4

零售药店

蒙自一心堂恒发药业有限公司

蒙自市观澜街道碧云村民委员会碧云村一组

合格

5

零售药店

红河州百草堂药房有限公司蒙自昭忠店

蒙自市观澜街道青云社区居民委员会昭忠路怡龙苑A区后门45号商铺

合格

6

零售药店

蒙自市益善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蒙自市文萃街道北京路筑梦新城小区A13幢一层6号商铺

合格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如对上述医药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蒙自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873-3656621。



蒙自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