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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lyhcyj/2025-0001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232701000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制定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开展荒漠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集体林权制度和草原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蒙自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2.蒙自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3.蒙自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4.蒙自市林草信息服务中心

5.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蒙自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3.蒙自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4.蒙自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5.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蒙自市林草信息服务中心因无法人资格,不属于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包含防火专用车辆及执法执勤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扛实各级林长责任,发挥林长制作用:及时调整市、乡、村三级林长和管护责任区,调整后全市共设林长221名(市级林长15名、乡级林长124名、村级林长82名),管护全市146个森林资源责任区。整改完成州级反馈2023年度考核存在的6个问题。

(二)积极推进造林项目,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1.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对新一轮退耕还林47100亩、还草12000亩开展现地复核,矢量数据成果报告已上交州级。

2.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对两轮退耕还林还草面积84100亩开展森林经营提质增效需求调查,编报了退耕还林提质增效成果报告。

3.云南省红河州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退化林修复面积56082亩,封山育林面积65469亩,人工种草6074亩。通过与设计方多次现地踏查,目前已完成作业设计,州林草局已完成招标。

4.国土绿化义务植树活动,截至11月底,全市共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次,义务植树118万株,尽责率达100%。

5.2024年森林抚育工作,2024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面积5000亩。按抚育方式均为综合抚育。目前已完成5000亩补植,其他抚育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本度完成。

6.蒙自市林产业保护与开发项目生态林建设:截至2024年9月底,人工造林种植4965亩已完成;中幼林抚育577亩已完成;现有林改培苗木种植完成1.8万亩(为面山灾害木补植补种面积18280.6亩)。

(三)积极践行“两山理论”,提升群众福祉

1.开展“森林乡村”评价认定申报,蒙自市2024年第五批省级森林乡村推荐上报文萃街道红寨村等16个村委会。

2.认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标材料清单,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目前已收集了林业、水利、文旅、气象、交通、发改等多部门相关资料,完成了蒙自市城区公园绿地现状及规划一览表、区防护绿地现状及规划一览表等表格的填报。并指导蒙自市10个乡镇根据国土“三调”数据以及现状完成了乡镇绿化率以及村庄绿化率的调查以及填报。并将创建经费上报市级财政预算。

3.林业碳汇工作开展情况,将蒙自市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蒙自市主要从人工造林增汇示范项目、退化林修复增汇示范项目、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模式三个方面开展林业碳汇工作,拟纳入造林碳汇项目约11.3万亩。

(四)持续提升执法能力、防火能力建设,保护森林资源

1.2024年立案的76起行政处罚案件:违法面积共计59053平方米,违法方量232.76立方米,补种树木6613株,处罚金额861873.62元(其中5起滥伐林木案,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4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处罚决定书未下)。

2.去冬今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较上一个防期呈现“人努力、天帮忙”的特点和“大幅降、创新高”的良好局面。“大幅降”就是全市卫星监测热点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77.7%,“创新高”就是全市连续30年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历史新纪录。

3.完成云南省红河州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新建生物防火阻隔带22条长度43.868千米,折合面积1315.96亩;推进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蒙自涉及109.095公里(新建30条,改扩建8条),目前正在建设中。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213026.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13026.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291410.71元,下降72.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226410.71元,下降72.2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65000.00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项目个数较2023年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减少的项目主要是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较2023年减少67450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较2023年减少17550000.00元,中央造林补贴资金较2023年减少50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5000.00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2024年上级未拨入病虫害防治及外来物种入侵监测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438286.64元。其中:基本支出9524857.27元,占总支出的83.27%;项目支出1913429.37元,占总支出的16.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410737.37元,下降72.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50711.21元,下降14.77%;项目支出减少27760026.16元,下降93.5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因机构调整,8位在编人员划至城市综合执法局,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无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补贴资金下达资金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24857.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57808.98元,占基本支出的9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048.29元,占基本支出的1.75%。人均基本支出202656.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3429.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13429.37元。其中:国有林管护资金284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宣传资料制作及办公用品购买等方面支出,管护工作顺利开展;2024年定额补助工作经费141724.96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非税返还工作经费108630.36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水电费、邮电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面山灾害木清理费用,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灾害木清理项目已实施完成;返还2023年州级防火经费、林长制经费207498.10元,主要用于支付数字林草建设项目技术服务费,相关运维工作正常开展;防火物资补助经费及防火工作经费(省、州、市三级)177476.24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火物资,扑火队员食宿保障、防火宣传资料制作、扑火队员体检等方面支出,2024年护林防火工作顺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1023923.00元,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兑付到退耕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3026.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上年相比减少29226410.71元,下降72.27%,完成年初预算的66.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609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完成年初预算的75.51%。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五险”及职业年金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调整,8位在编人员划至城市综合执法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减少,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840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完成年初预算的79.26%。主要用于支付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医疗补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调整,8位在编人员划至城市综合执法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减少,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年初无此项预算,上级拨款收入。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宣传资料制作及办公用品购买等方面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881965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6%,完成年初预算的64.1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各项工资福利支出、防火期聘用扑火队员工资发放,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护林防火工作专项支出、国有林管护支出、第三方技术服务费、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及单位日常办公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调整,8位在编人员划至城市综合执法局,人员支出决算数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04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完成年初预算的79.7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调整,8位在编人员划至城市综合执法局,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决算为82734.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774.64元,下降65.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82734.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1030.29元,下降6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44.35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44.35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0.00元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734.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774.64元,下降65.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82734.9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23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1030.29元,下降6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44.35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44.35元,下降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23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开展护林防火工作、林长制工作、图斑核查林政执法工作、病虫害防治工作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造林绿化工作、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管护等各项中心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048.29元,比上年减少167966.71元,下降50.14%,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列支办公费及工会经费补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6985624.35元,其中,流动资产14692736.20元,固定资产2233907.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8980.7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2175.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5392.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89.76平方米,账面原值1629061.1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980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34.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734.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734.9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50301232701111











附件【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