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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mzj/2025-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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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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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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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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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1401000
蒙自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为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职能按照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蒙室字〔2019〕28号)号执行。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管理。
8.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蒙自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2.蒙自市社会福利院
3.蒙自市救助管理站
4.蒙自市殡仪馆
5.蒙自市殡葬管理所
6.蒙自市老年公寓
7.蒙自市公墓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主管部门,未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困难群体,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一是分类救助。截至2024年12月,全市5783户9239人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累计开展临时救助155户423人次,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48915344.16元,民生保障扎实有效。二是低收入人口救助。通过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信息比对、入户走访等形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人群进行动态监测,共监测5265人,将符合条件的1735人纳入了社会救助,开展临时救助61人次,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切实履行好兜底保障职责。三是突发性困难群众救助。及时将因病、因灾等遭遇突发情况的困难群体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下拨260000元临时救助金到乡镇(街道),确保因突发事件致贫致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四是做好指导督促。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上门等形式,重点对低保准入条件、“单人户”施保、困难群众家庭收支、豁免等政策内容进行解读,为基层全面落实扩围增效相关政策答疑解惑,培训覆盖经办员及协理员,共计600人次。
2.聚焦养老服务,推动“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发展
一是夯实养老服务设施。中大达安·滇南国际医养综合体项目年内完成4.35亿元投资,项目总进度达到35.38%;滇南医康养中心完成工程进度的80%,观澜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运营,纳入政府十件惠民实事的2个老年幸福食堂投入使用,6个居家社区服务中心正在建设。目前,全市有养老设施50个,总床位1450张,其中养老机构16家,床位1050张,养老护理型床位617张,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的58.76%,老年人幸福食堂5个。二是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开展高龄津贴专项整治,处置违规发放、漏发、对接不及时三类问题,制定高龄津贴转出、转入制度,解决高龄人群因户口迁移漏发、重复发的问题,建立高龄津贴“一体化”平台,实时对年龄(满80岁)进行预警提醒,解决未及时申领津贴问题,累计发放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69935人次4485541.05元。三是实施固本强基守护行动。出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发展,建成城区四级、农村三级服务网络,1986户老人纳入居家养老三级响应监护。完成3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对240户特殊困难家庭开展上门服务。244名留守老人领取了养老金、签约了家庭医生、实现了结对帮扶,其中,49人纳入社会救助、上门服务、集中照护等。四是做好政策宣传和节日关爱。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共发放老年法律法规、反诈防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6800份,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标语780次。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及义诊活动,共组织义诊11场次,发放健康知识宣传资料2100份;积极组织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共组织服务活动36场次,服务老人3240人次。
3.聚焦未成年保护关爱,切实履行民政职责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事项,162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儿童等特困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发放1350元,共发放资金2191986元,给予93户未成年人家庭临时救助,办理收养登记1例。二是强化阵地和队伍建设。申请上级660000元资金提升改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期路白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2次召开培训会,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困境儿童、收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职责、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覆盖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三是强化关爱保护。印发留守、困境、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措施,指导开展工作,建立“3+2”关心关爱责任机制,全市2888名留守儿童和948名流动儿童纳入关爱。四是补齐心理健康关爱短板。打造“心在一起 童向未来”留守儿童关爱品牌,链接社会资源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发放儿童学习包1400套、面对面探访2147人次,12名存在心理健康的儿童纳入重点关注。
4.聚焦“群众关切”,抓好社会事务措施落实
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开展集体婚礼2次,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共计办理婚姻登记3975对,其中结婚2883对、离婚1092对,持续开展“婚姻巡回登记、婚育新风宣传活动”。二是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通过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和召开联席会议,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今年来共救助107人,其中,未成年人16人。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两项补贴”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今年来共发放补贴5614130元,惠及5217名残疾人,精康融合行动服务精神障碍患者365人次。四是夯实殡葬基础设施。新安所、冷泉、草坝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完成景观绿化提升改造,文澜、文萃、观澜公益性公墓取得可研批复,土地报批已报省自然资源厅。新殡仪馆正在开展供水、供电和进场道路工程建设程序办理。殡仪馆乱收费专项整治下调了7项收费标准、取消了7项服务性收费。
5.聚焦地名文化宣传和保护,规范行政区划管理
一是重视地名文化保护。印发文件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和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建了地名专家库,2名地名专家宣传蒙自地名文化31期,“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上图70条,完成133条地名的入库,补充村(居)民委员会地名109条。二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完成市级界线联检,排查蒙个开及屏边县市级界桩7处,修缮1处,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形成平安边界建设常态化,指导文澜街道牵头开展“文观线”、“文西线”乡级界线联检工作。
6.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抓好社会组织、慈善工作
一是严督严管多维发力,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履行好登记管理职责,结合社会组织年检、换届、变更登记等事项,加强社会组织培训教育、审计、等级评估、专项检查等培育和监管过程,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社会组织78家,抽查审计8家,等级评估2家。二是筑基增能多向培育,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沟通机制,组织召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困难问题3件,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共130000元。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蒙自市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成立蒙自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全市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服务。截至目前,共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263家,数量居全州第一;备案社区社会组织64家。三是链接资源优势,助力稳岗就业与乡村振兴工作。引导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作用,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16场次,发布招聘岗位189个、就业见习岗位113个。四是聚焦民生福祉,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完成蒙自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举办蒙自市“迎国庆 展华章”慈善文化书法绘画展。深入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和慈善组织善款募集管理使用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强化对慈善组织设立和运作、慈善资金收支、慈善信息透明度建设、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截至目前,共有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3家,数量居全州第一。各市级慈善组织紧紧结合中华慈善日、公益日以及各传统节日,围绕助医、助学、助教、助困、助残、助老、扶贫、扶危济困等领域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动员社会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参与慈善募捐,筹集并发放慈善款物1244000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4186633.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675462.55元,占总收入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11170.66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86800元,下降1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756800元,下降1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增加70000元,上升13.69%。
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争取到的养老项目资金和殡仪馆建设资金减少,所以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3984225.39元。其中:基本支出6689374.68元,占总支出的9.04%;项目支出67294850.71元,占总支出的90.9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968200元,下降14.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6400元,下降13.46%;项目支出减少9802700元,下降14.9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养老项目资金和殡仪馆项目资金收入减少,可以支出的资金有限,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89374.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32484.57元,占基本支出的9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890.11元,占基本支出的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294850.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儿童福利支出2191986元,保障了157名孤儿的基本生活,实现集中供养2000元/月、分散供养1350元/月的供养标准;老年福利支出4485541.05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保健补助,享受人数每月达7444人,补助标准为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50元/月标准,100周岁及以上人员100元/月标准;殡葬支出2682000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目支出55189.06元;其他社会福利项目支出67006.48元;残疾人事业支出5614130元,每月发放2241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70元/月,每月发放2727名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重度残疾一级80元/月,重度残疾二级70元/月;农村低保支出28916312元,月补助人数7234人,保障标准达6400元/年;城市低保支出5482796元,月补助人数893人,保障标准达8820元/年;临时救助支出95434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1385.08元;特困人员救助支出13450511.08元,城市特困107人,农村特困761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632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补助;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46030元,用于缴耕地占用税;其他就业补助项目支出15539.94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356630.02元;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65582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20881.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1%。与上年相比减少2829700元,下降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9261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工作所需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786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0395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000元,决算为67832.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9667.11元,下降7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元,决算为67232.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11%,完成年初预算的4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89%,完成年初预算的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今年及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3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467.11元,下降3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0元,增长2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400元,增长4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今年及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000元,支出决算为67832.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9667.11元,下降77.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950.11元,比上年增加15050.11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蒙自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垃圾处理费、办公室门锁维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蒙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24379713.89元,其中,流动资产1983931.22元,固定资产18886203.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26364.31元,无形资产183214.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00713.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0722.2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66.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166.4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1401111
附件【蒙自市民政局2024年决算批复公开表202508120459424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