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底:
1.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66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85人,保障标准为735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62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6775人,保障标准为640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01.6元/人·月。
2.全市共有特困人员871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15人,农村特困人员756人,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保障标准为956元/人·月。
3.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50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2163.33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