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底:
1.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359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29人,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68.7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6530人,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09.3元/人·月。
2.全市共有特困人员921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23人,农村特困人员798人,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保障标准为968元/人·月。
3.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16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2337.5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