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
1.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36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29人,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68.2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6534人,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08.8元/人·月。
2.全市共有特困人员956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34人,农村特困人员822人,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保障标准为968元/人·月。
3.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55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2463.9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