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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nyncj/2025-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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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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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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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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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室字[2024]2号)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农业农村局加挂蒙自市乡村振兴局、蒙自市畜牧兽医局牌子。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州、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配合做好双多边渔业谈判和履约相关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牵头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改革和科技创新制度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配合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市。
(1)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3)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4)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技术攻关、技术集成、适用技术推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汇、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立足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服务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5)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七)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科学技术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要与市科学技术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国家、省级、州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做好工作衔接。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科技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有关建议,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统筹研究提出意见。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蒙室字〔2024〕21号《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排,蒙自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为22人(其中,承担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编制2名),设局长1名(兼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副局长4名(兼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其中:1名同时兼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依据蒙政发〔2017〕190号文件预算单位财务合并,蒙自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六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并入蒙自市农业农村局做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法制与行政审批科、检查考评科、发展规划与特色产业科、计划项目科、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监测与帮扶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办公室和市委农办。
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蒙自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蒙自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蒙自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4)蒙自市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5)蒙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6)蒙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共蒙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研究农业领域的发展和安全问题以及农村领域的发展问题,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委农办设置秘书科。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有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三)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蒙自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蒙自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蒙自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4)蒙自市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5)蒙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6)蒙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四)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在职职工共有188人,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7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152人),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0人(离休0人,退休17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农业经济实现稳中向好。2024年截至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0.5898亿元(占全州9.75%),同比减少1.9%,增速比二季度(5.2%)降低2个百分点。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23.37亿元,在库项目78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2个,本年完成投资7.98亿元。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8087万元,已签约项目2个,总投资26.64亿元。
(二)守牢底线“促振兴”。一是守好耕地保护“红线”。积极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和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实现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83.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64.68万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76万亩。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土壤普查样点调查采样任务2039个,样品检测化验完成100%,正在进行县级审核。二是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粮油生产政治责任,全力抓好粮油生产。全市粮食播种面积56.78万亩,同比减少0.3%;总产量16.19万吨,同比增1.03%。其中,大豆播种面积7.32万亩,产量1.20万吨,与去年持平。油料播种面积3.03万亩,产量0.27万吨,增长2%。三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大产业帮扶力度,2024年收到上级财政衔接资金10030万元,安排实施69个项目。其中产业项目51个,6156.56万元,占比61.38%。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全市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5401户65547人(监测对象1060户3455人,其中:已消除风险506户1882人、未消除风险554户1573人)。2024年新识别监测对象51户169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141户483人。
(三)补齐短板“强产业”。一是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实施石榴、枇杷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在芷村镇、期路白乡建设1000亩白沙肉枇杷示范基地,在草坝镇、文澜街道等高位嫁接石榴新品种700余亩,实施期路白枇杷精深加工项目,完成西北勒果汁加工厂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建成新安所飞花酿石榴果酒加工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14个场地冷链建设,实施春晓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成投产蒙自海升蓝莓二期(1300亩)、果然美味新安所蓝莓种植基地(600亩)、粤民投蓝莓示范产业园(600亩)等项目,柒瑞结、科思达高海拔山区夏季蓝莓项目开工建设,全市以石榴、枇杷、蓝莓为主的水果种植面积达45.1万亩,产量56.14万吨,同比减4.86%,产值46.53亿元,同比增10.79%。其中,蓝莓总面积达3.5万亩,产量预计7.4万吨、产值28亿元。上个产季,卓莓全球单产冠军为蒙自基地,亩产商品果2.53吨,均价80元。二是畜牧业稳定发展。生猪、家禽、牛羊生产平稳运行,实现存栏、出栏、产量“三增”,预计畜牧产值30.35亿元,同比增长6.68%。建成年出栏4万头的冷泉哨怒集群化生猪养殖示范基地,鸣鹫大石板智能化肉牛养殖场和冷泉民族团结示范双推进肉牛养殖场以招商引资社会主体为主投入使用。三是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培育市场主体,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截至目前,新增农业企业49户,累计1226户,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户,累计109户,完成率100%,新增农民合作社18户、家庭农场15户。申报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254万元,发放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金额28.55万元。四是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蒙自缤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蒙自市南疆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等8家企业(合作社)品牌入选2024年云南绿色云品品牌目录,“蒙自石榴”连续三年入选云南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区域公共品牌。完成蒙自石榴、蒙自枇杷“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2024年“蒙自石榴”品牌价值37.41亿元,全国排名35名。蒙自蓝莓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中国小浆果大会暨首届云南蓝莓大会在蒙自召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围国部级评审。
(四)乡村建设“展新颜”。一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千万工程”,完成卫生公厕建设7座,户厕改建220座,完成率100.00%。建成精品示范村6个,整治提升村100个。二是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2024年,完成绿美乡镇点位19个,绿化面积66858平方米,种植树木2217株;完成绿美村庄13个点位,绿化面积58980平方米,种植树木2371株,创建“美丽庭院”4000户。三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建设,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个,省级文明村镇4个,州市文明村镇149个。
(五)多措并举“促增收”。一是联农带农增效扩面。联农带村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农业产业联农带村共同富裕全面发展,蓝莓产业“孵化家庭农场622”模式、“合作种植352”模式、“兜底增收28”模式、“包管到户提点分红937”模式、“拼地众筹共建共享91”模式,以及石榴、枇杷、苹果等水果“订单帮扶、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生产托管”等联农带农新模式全面铺开、百花齐放。云科创“孵化家庭农场622”模式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并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全省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现场会在蒙自召开。二是村集体经济不断创收。全市88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4385.68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4167.9878万元,平均达到47.3635万元。有经营性收入88个,其中15万元以上的71个村(100万元以上的村3个),15万元以下的17个。三是农村居民收入平稳增长。截止三季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89元,同比增长5.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10元,同比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23元,同比增长7.9%。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041619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25399.35元,占总收入的99.3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90800.00元,占总收入的0.6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753529.40元,下降37.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989884.54元,下降37.5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36355.14元,增长52.01%。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0552079.22元。其中:基本支出34092578.94元,占总支出的30.84%;项目支出76459500.28元,占总支出的69.1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778297.75元,下降37.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13329.08元,下降4.65%;项目支出减少67291626.83元,下降46.8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92578.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079370.01元,占基本支出的97.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3208.93元,占基本支出的2.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459500.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红财农发〔2023〕123号蒙自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396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
红财农发〔2023〕115号蒙自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奖代补项目。
红财农发〔2023〕117号蒙自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项目。
红财农发〔2024〕41号蒙自市2024年大永胜苹果基地新建及老果园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永胜苹果基地新建及老果园提升改造项目。
红财农发〔2024〕41号蒙自市大永胜苹果基地新建及老果园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1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永胜苹果基地新建及老果园提升改造经营权承包项目。
红财农发〔2024〕41号蒙自市“家庭农场”蓝莓联农带村共同致富模式推广项目资金231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蒙自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家庭农场”蓝莓联农带村共同致富推广项目。
红财农发〔2024〕29号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家庭农场蓝莓联农带村共同致富模式推广)资金238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家庭农场蓝莓联农带村共同致富模式推广项目。
红财农发〔2024〕41号蒙自市2024年石榴新品种推广项目资金13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石榴新品种推广项目。
红财农发〔2024〕29号2024年省级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袁隆平超级杂交水稻)补助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袁隆平超级杂交水稻)项目。
红财农发〔2024〕29号、红财农发〔2023〕115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资金71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雨露计划等补助资金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6409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与上年相比减少68951188.77元,下降39.24%,完成年初预算的290.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33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28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完成年初预算的94.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847026.46元,抚恤支出25804.5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原市乡村振兴局合并市农业农村局后,在职职工较合并前有所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7249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完成年初预算的87.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72496.8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原市乡村振兴局合并市农业农村局后,在职职工较合并前有所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750272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6%,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8%。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66859427.05元,拓展乡村振兴支出30148615.2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原市乡村振兴局合并市农业农村局后,在职职工较合并前有所减少,项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57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完成年初预算的87.92%。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24757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原市乡村振兴局合并市农业农村局后,在职职工较合并前有所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885.00元,决算为1566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223.00元,下降9.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465.00元,决算为142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76%,完成年初预算的3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3420.00元,决算为144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4%,完成年初预算的3.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593.20元,下降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26.00元,下降6.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26.00元,下降6.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885.00元,支出决算为1566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619.20元,下降9.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465.00元,决算为142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3420.00元,决算为144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力吃紧,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593.20元,下降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6.00元,下降6.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力吃紧,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建设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助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正大集团等其他单位赴蒙自考察学习和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208.93元,比上年增加33953.17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原市乡村振兴局合并市农业农村局后,农业局在职职工较去年度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蒙自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46925274.71元,其中,流动资产45743507.11元,固定资产1180934.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33.5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34995.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8278.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470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无偿调拨(划转)资产32项,账面原值675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491.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331.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893.2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蒙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