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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nyncj/2026-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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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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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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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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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
蒙自市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改善生产设施条件,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需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南省2026年中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蒙自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蒙自市水果设施化建设,完善产业的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推动蒙自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设施农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快我市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聚焦水果产业基地生产设施提升改造,推进我市水果产业产业发展,优先支持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示范效果明显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坚持主体自愿。尊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意愿,实行自愿申请,自主建设,政府部门不搞包办代替。
(三)坚持阳光操作。项目管理全程公开,政策内容、补助标准、受益主体、验收结果等环节透明化,严格执行补助对象确定后及设施验收后两次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范廉洁实施。
三、建设目标和范围
支持全市范围内有意愿、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提升改造水果设施大棚、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等设施设备,培育一批高产、高效的水果设施栽培新型经营主体对蒙自市水果种植进行规范化种植试验示范,便于种植户参观学习观摩以此推进蒙自市水果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建设重点
(一)绩效目标。2026年,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提升现代设施农业产能与质量效益,改造提升水果生产基地1000亩以上。
(二)建设内容。水果生产设施化提升规模1000亩以上。
(三)补助主体范围。蒙自市注册登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四)建设时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五)建设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行“双限”支持: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工程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资金来源及概算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南省2026年中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下达蒙自市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资金228万元,全部用水果基地生产设施化提升建设。
六、项目操作程序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与遴选:经营主体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财政资金支持环节自愿提出建设申请,由乡镇、街道审核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特色产业科,按条件遴选后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现已完成全部主体遴选工作,各主体建设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详见附件,实施方案在蒙自市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立项实施。
2.申报条件:水果基地生产设施化提升申报主体面积需在100亩以上。
3.建设主体准入要求:申报主体注册地必须在蒙自市境内,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建设主体优先列入遴选名单;材料真实有效,诚信守法经营,无偷税漏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体事件、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立项前需取得农业设施用地合法审批手续,否则不予立项;一年内同一建设项目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验收程序
1.材料要求:建设完成后,主体提交验收申请,并按清单报送材料(含施工图片等能反映建设过程的证明材料);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需由经营主体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项目实施变更申请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验收组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实地验收,结合资料查阅出具验收报告。
3.资金拨付:验收通过后,公示补贴金额,按程序通过主体公用账户提交市财政拨付资金。
七、总结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阶段总结工作,竣工后由建设主体提交工作总结及相关图片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特色产业科备案。
八、进度安排
2026年7月:完成经营主体申报、遴选及公示工作,确定全部实施主体,编制市级实施方案并报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2026年8月—11月:推进项目建设,受理验收申请并完成市级验收;
2026年12月3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报告。
九、组织保障
成立蒙自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水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敏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特色产业科、果蔬技术推广工作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特色产业科,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需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措施落地。
(二)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工作推进会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跟进工作进展,研究重要事项,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宣传指导。加强政策宣讲,调动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指导主体掌握技术,确保设施当年建成、使用并见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创新案例,扩大政策实施效果。
(四)严格资金管理。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确保规范使用。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1:蒙自市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蒙自市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 ||||||||
序号 | 建设主体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项目总投资 | 设施建设投资部分 | 按照30%计算应补助金额(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 实施计划-计划开工时间 | 实施计划-计划完工验收时间 |
1 | 红河新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新安所街道 | 种植优质石榴品种200亩;新建2000立方米蓄水池1个;输水主管0.8千米;输水支管1千米;水肥一体化设施45亩。 | 205.00 | 75.00 | 22.50 | 2026年7月 | 2026年12月 |
2 | 红河顺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芷村镇 | 项目种植蓝莓121亩,配套建设基地内管网及喷灌设施、电力设施,铺筑砂石道路1千米,500立方米镀锌水池1个、100立方米镀锌水池1个、泵房300平方米,办公室120平方米,铁丝围栏2000米,波纹管排水沟700米。 | 600.00 | 210.00 | 63.00 | 2026年1月 | 2026年6月 |
3 | 蒙自市振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草坝镇 | 项目主要为蓝莓种植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造农业种植大棚520亩,每亩棚膜改造8000元,每台3.5万元,配备水肥一体化设施灌溉设备15台。 | 451.00 | 451.00 | 100.00 | 2026年8月 | 2026年12月 |
4 | 红河绿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冷泉镇 | 项目主要为300亩蓝莓种植基础设施建设:水肥一体机一套、灌溉机一套。主管、副管每亩:80米,合计:2.4千米。滴灌带每亩:750米,合计:22.5千米。 | 56.67 | 56.67 | 17.00 | 2026年1月 | 2026年9月 |
5 | 蒙自茹益果业有限公司 | 鸣鹫镇 | 项目主要为1200亩西梅种植基础设施建设,4000立方蓄水池3个,输水主管5公里,支管30公里,水泵3个。 | 85.00 | 85.00 | 25.50 | 2026年9月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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