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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sjj/2026-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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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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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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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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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9月24日在蒙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蒙自市审计局局长 梁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蒙自市202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市政府审计部门对蒙自市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3个,查出问题金额69 572.72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55 988.85万元、违规金额13 310.72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28.1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7条。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竭尽全力、攻坚克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2025年全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一)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合计520 766万元,支出总计516 473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4 293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30 893万元,支出总计323 38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7 512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合计84 141万元,支出总合计84 14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89 676万元,当年支出总计386 085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44 8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8 441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无预算支出;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经济科目预算编制“其他”科目支出金额超过占比;应缴未缴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7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3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过大;多付工程款5.5万元未及时追回;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8.33万元大额支出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库存物品未及时清理核销,造成账实不符,涉及2.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开展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固定资产未定期开展清查盘点;扩大开支范围;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中比选确定办法要求不符合规定。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对1个部门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
存在的主要问题:彻落实《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立公益林标牌;对林地资源的利用、更新监督检查不到位,涉及面积1198.29亩;未严格督促蒙自市林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国家储备林后期管护责任;未严格监督商品林保险承保工作;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
三、保障改善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对蒙自市2022-2024年城市治理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存在的主要问题:未及时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底数不清未应收尽收,对欠缴拒缴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缴;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不到位;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及时收取公共租赁费56.88万元;项目背离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合同价超招标金额18.5%、超投资概算15.29%;对城区户外广告公共空间管理不到位;对静态交通BOT项目运营监管不到位;垃圾中转站垃圾进出场未计量、未上报数据;收取押金和捐赠收入未开展会计核算,涉及4.57万元;应收未收停车费665.06万元,未确认当期收益;未签合同先供货情况,长期未确认收益和费用,涉及金额190.62万元;应收未收广告租赁费553.77万元,未确认当期收益;应缴未缴污水处理费240.85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八期、第十五期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存在的主要问题:未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未按可研批复内容实施;订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协议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对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致使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编制固定单价及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变更未依规办理变更手续;未按合同约定开展进度数据审核;代建合同与可研批复内容不相符;工程建设监管履职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设计费;未对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成本6.75万元进行会计核算;多计多付工程价款、造价咨询费、监理费;未缴纳合同印花税;未按权责发生制对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成本进行核算。
五、企业审计情况
对2家国有企业开展了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债务不实840万元;未据实计提职工教育经费,造成企业虚增成本、增加亏损51.15万元;个人借款长期未收回;职工福利费预算不规范,造成企业虚增成本、增加亏损81.83万元;违规计提坏账准备13.65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导致实物资产丢失、账实不符;未建立健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签订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价与投标人报价、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不一致,多计工程款1.92万元;项目违规发包给个人承建;多计多付工程款73.03万元;2个项目无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资料且超合同价多付工程款7.94万元;将政府收入纳入公司损益;收取管护项目资金82万元未及时确认收入;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日期不符合规定;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
六、案件线索移送处理情况
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审计部门向市纪委市监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分局移送违纪案件线索22件。
七、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守预算刚性约束,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超范围列支等违规行为。全面清缴各类非税收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禁随意调整预算科目,切实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源头上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二)健全内控体系,规范财务运行。各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要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审批流程。严把财务核算、票据管理、经费报销及“三公”经费关口,杜绝套取资金、违规报销及乱发津补贴等问题。
(三)严格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招投标管理制度,依法规范项目审批、工程变更、合同履约、造价审核及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严控工程造价,强化概算约束力,健全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
(四)压实监管责任,防范民生风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聚焦城市治理、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强化行业监管执法,严厉整治串通投标、违规经营及税费流失等问题,坚决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升民生保障质效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强化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构建整改闭环,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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