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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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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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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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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1000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有关政策、标准建议,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准则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负责指导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登记注册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监督管理科、食品综合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广告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管和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13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蒙自市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
2.蒙自市观澜市场监督管理所
3.蒙自市文萃市场监督管理所
4.蒙自市草坝市场监督管理所
5.蒙自市雨过铺市场监督管理所
6.蒙自市新安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7.蒙自市冷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8.蒙自市芷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9.蒙自市鸣鹫市场监督管理所
10.蒙自市水田市场监督管理所
11.蒙自市期路白市场监督管理所
12.蒙自市老寨市场监督管理所
13.蒙自市西北勒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所属14个所队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3人(离休0人,退休113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1辆。实有车辆超编原因为,本单位在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7〕927号),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的统一要求,配置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定发展信心,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以集群登记注册为切入点,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为经营主体办理相关登记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圆满完成2024年经营主体培育任务。目前,全市共有经营主体87579户,其中企业20914户,经营主体总数及企业总数均为全州第一;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平竞争治理,认真落实信用修复宣传告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户。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截至12月,蒙自市有效注册商标3883件、有效发明专利21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7件,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增量全州第一;四是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新思路见成果。首家村集体经济饭店“禧蜂楼”在芷村开业经营,开启以党建引领“116”模式规范村集体聚餐新模式。五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3240件,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5.54万元。
(二)突出精管善治,学法强基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坚持“每月一法”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开展价格监督、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检查、“铁拳”行动、网络监管、旅游市场整治等一系列民生领域监督检查行动,不断净化市场环境。2024年,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 2573 件,罚没款327.31万元。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领“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180项,已录入检查行为1895条。
(三)落实务实举措,聚焦安全兜牢民生底线。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药品安全巩固提升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消防产品、烟花爆竹产品等质量监督管理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通过抽检、日常监督等监测手段,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全年未发生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
(四)强化政治引领,凝心铸魂夯实队伍根基。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党组会议21次,局务会7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认真落实15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夏夜肉制品整治及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工作初见成效。成功创建省级四星市场监管所(观澜市场监管所)和州级三星市场监管所(草坝市场监管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38471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4718.95元,占总收入的99.7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19318.46元,下降16.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04626.13元,下降16.44%;其他收入减少14692.33元,下降22.71%。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减少导致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较上年减少了证照工本费、补助办公经费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492830.21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7183.83元,占总支出的97.30%;项目支出525646.38元,占总支出的2.7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25381.56元,下降16.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60708.63元,下降13.11%;项目支出减少864672.93元,下降62.1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减少导致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较上年减少了证照工本费、补助办公经费等项目支出。三是本年因财政困难,部分工作已完成但费用未能支付,存在应付未付款,导致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67183.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90921.49元,占基本支出的8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6262.34元,占基本支出的10.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标准化建设、消费维权等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支出的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525646.38元。其中:
“三新”组织“龙头”示范选树补助经费19,718.00元,主要用于蒙自市外卖送餐联合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
执法办案成本补助经费102,723.93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培训、购买执法装备以及弥补执法协管人员的工资支出。
一般公用经费1,629.11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7,824.91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抽检工作购买样品费用及工作人员差旅费。
定额补助工作经费150,273.92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办公用品费、办公设备、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开支。
烟草联合办案工作经费51,096.50元,主要用于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销售假冒商标标识卷烟案件相关支出。
创业贷款工作经费1,552.42元,主要用于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贷免扶补相关工作。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补资金75,375.00元,主要用于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提质增速,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提升注册登记效率。
疫情处置及防控能力提升经费79,422.90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疫情防控应付未付账款相关支出。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14,958.94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
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经费19,517.90元,主要用于加强农贸市场管控、零售药店监管、餐饮服务环境防控等监管支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1,552.85元,主要用于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34718.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上年相比减少3804626.13元,下降16.44%,完成年初预算的88.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0908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6%,完成年初预算的89.0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减少导致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因财政困难,部分工作已完成但费用未能支付,存在应付未付款,导致执行有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784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完成年初预算的85.87%。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缴费支出相应减少,导致执行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104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完成年初预算的90.3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缴费支出相应减少,导致执行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155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赤尾支出为根据工作需要本年新增的一次性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51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导致执行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200.00元,决算为6930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202.92元,下降4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00.00元,决算为67933.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02%,完成年初预算的5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3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8%,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241.92元,下降3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61.00元,下降81.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961.00元,下降81.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200.00元,支出决算为6930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202.92元,下降4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00.00元,决算为6793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3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坚持勤俭节约,避免非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因本年度财政困难原因,部分工作虽已开展并产生费用,但未能支付,造成应付未付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241.92元,下降3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5961.00元,下降81.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坚持勤俭节约,避免非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因本年度财政困难原因,部分工作虽已开展并产生费用,但未能支付,造成应付未付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执法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1570.01元,比上年增加778000.59元,增长65.18%,主要原因是使用本年度经费支付上年度应付临聘人员劳务费1036242.44元,导致支出大幅度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行的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915736.66元,其中,流动资产93,284.16元,固定资产5,257,114.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5,337.6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172.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19377.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我单位按规定支付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1111
附件【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1504085777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