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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sfj/2025-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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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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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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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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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501000
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部门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司法局系蒙自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蒙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接受中共蒙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蒙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查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蒙自市司法局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依据“三定”方案设置。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司法局共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划设13个司法所;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云南省蒙自市公证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1个,即蒙自市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末编制内人员5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2.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3.年末其他人员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
4.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正反双向发力,持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
完成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创新性建立“1+6+1”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职权配置。持续推进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组织执法队伍开展全员轮训3次,每名执法人员学习时长均在40小时以上。组织2轮执法资格考试,356人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综合持证率94.9%。建立《蒙自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州首家开展“开门述法”,倒逼领导干部主动学法用法提升实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7件,较去年增长160%,发出建议书3份,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件,处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人。
(二)拓展覆盖面,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动力源。
执行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承诺告知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和“跨省通办”。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634件,其中国内414件,涉港3件,涉外217件。蒙自市公证处再次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蒙自市产业园区两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月启动运行,成为第一批国家级、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在2家律师事务所成立涉外法律工作部。盟志、众序2家律所有涉外业务服务的企业11家,办理涉外合同业务70次,助力企业开展涉外业务4次,举办涉外法律业务培训2次。新建法治文化阵地5个,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创建率达98%。
(三)从密从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平安建设保障力。
采取联合普法、联合排查、联合调处和联合管控的“四联”举措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今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757次,共受理一般民事纠纷1,647件,调处1,647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605件,调解成功率达97.45%,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和命案。明确村(居)法律顾问“顾、讲、询、调”四项任务促作用发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20场次,法律服务时长5,722小时,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115件次,签订涉农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20条。与法院联合实施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聘请州和信公证处、市法源法服所的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委派调解,2024年调解成功393件。
(四)严格管控两类重点人员,稳住社会稳定基本盘。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矫正案例荣获“全省十大优秀案例”。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4,725余人次,个别教育7,270余人次,公益劳动4,082人次。开展摸底排查4,990人次,对不服从监管私自外出不按时打卡或不按时报告等给予训诫65人、警告24人、表扬1人,无因脱管漏管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情形。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安置帮教,进行谈话7,300人次,宣传教育2,277人次,帮教率98%。落实联动帮扶机制,与公安交换数据2,420人次,积极配合监狱机关实施回溯核查活动,无在安置帮教期内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729,03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99,033.31元,占总收入的96.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3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0119.35元,增长4.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119.35元,增长0.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3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公证处收费收入)增加4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729,033.31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8,382.02元,占总支出的84.68%;项目支出1,950,651.29元,占总支出的15.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0119.35元,增长4.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9,043.19元,下降3.66%;项目支出增加909,162.54元,增长87.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78,382.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45,631.02元,占基本支出的93.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2751.00元,占基本支出的6.80%。人均公用经费14,954.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0,651.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人民调解与刑释安置帮教等工作支出。
2.普法宣传业务支出46,847.17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依法治市等工作支出。
3.法律援助办案补助支出234,0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律师办理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和律师值班补贴支出。
4.社区矫正支出616,392.01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文书制作、邮寄等支出。
5.法治建设支出62,920.36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复议日常工作、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等支出。
6.信息化建设支出45,627.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网络服务等支出。
7.办案(业务)支出309,250.65元,主要用于开展司法业务工作人员差旅费、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和人民调解等工作执勤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承载网运行维护费等工作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98.19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助经费。
9.日常运行业务工作支出50,325.91元。
10.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30,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9,033.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2%。与上年相比增加70,119.35元,增长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9,858,52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普法宣传、依法治市、法律援助办案补助、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与刑释安罪帮教、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与应诉、信息化建设、法治政府创建、国家司法救助等项目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法律援助办案补助、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与刑释安罪帮教、社区矫正等支出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039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完成年初预算的92.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1,72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完成年初预算的86.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8,3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8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月份在职职工住房公积到次年才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993.00元,决算为98,61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463.06元,增长63.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93.00元,决算为98,538.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92%,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8%,完成年初预算的0.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503.06元,增长6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00元,下降3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元,下降33.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993.00元,支出决算为98,61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463.06元,增长63.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93.00元,决算为98,53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办案(业务)增加,使车辆运行随之增加。二是因车辆年限原因,使维修(护)次数逐年递增;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逐年递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503.06元,增长6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元,下降3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元,下降33.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办案(业务)增加,使车辆运行随之增加。二是因车辆年限原因,使维修(护)次数逐年递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逐年递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指导监督市、乡(街道办事处)依法治市、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刑释帮教安置、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援援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石屏县、绿春县、河口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到蒙自市司法局交流学习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751.00元,比上年增加34,769.67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在职行政人员交通补助列入日常公用经费核算,人员变动增加使交通补助支出随增大等。蒙自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办公费、水电费、通讯服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蒙自市司法局资产总额935,2164.16元,其中,流动资产92,811.67元,固定资产845,8539.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95,309.00元,无形资产5,504.0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1,313.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0,244.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292.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5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232.6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501111
附件【蒙自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