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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sfj/2025-0006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4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公证工作实现从“能办”向“好办、办好”转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蒙自市公证处通过实施《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3—2025年)》,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公证工作实现从“能办”向“好办、办好”转变,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办证繁”问题。

1.强化减证便民提速服务蒙自市公证处认真执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办证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能够运用信息手段核实的事项,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对当事人无法提供的证据材料,公证机构主动进行调查,切实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

2.化首问负责制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公证所需资料及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在线公证服务。扩大“跨省通办”公证事项范围,自2025年5月1日起,新增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跨省通办”事项。

3.强化社会公益服务。我市扩大公证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做优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以及台胞、侨胞侨眷等重点群体服务。

4.强化素质能力提升服务。加强业务研究和经验交流,开展县域公证机构业务能力提升活动,着力培养青年、骨干公证员,培育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型人才。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健全公证行业常态化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定期通报、曝光公证执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引导公证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025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262件,其中:国内195件,涉澳2件,涉台4件,涉外61件。公证事项分类有委托34件,放弃声明6件,其他声明2件,招投标11件,其他会议监督10件,摇号抽签监督1件,夫妻财产约定协议2件,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扶养1件,变更抚养权协议3件,法定继承85件,小额继承13件,其他27件。

蒙自市公证处通过流程优化、人性化服务和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所办理的公证事项未发现对公证质量有实质影响的问题,所出具的公证书未发现错、假证,蒙自市公证处荣获2024年“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