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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tyjrswj/2025-0000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1000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部门科室;副局长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按分工管理好有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具体安排运作无军籍职工、双拥、退役士兵安置等一系列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3.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4.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典型引领成效显著。2024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用心用情用力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任务落实。一是选树先进典型“排头兵”。开展“最美退役军人”等评比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学习典型,引导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弘扬正能量。成功选树3名州级最美拥军人物,2名最美退役军人,3名最美军嫂。二是培育红色宣讲“领头雁”。“红色老兵宣讲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为主题,在市级各部委办局、中小学等10余个单位开展宣讲,覆盖群众1700余人次。三是选育志愿服务“带头人”。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牵引性强的志愿服务品牌,其中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入选州级退役军人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项目,“爱国拥军服务队”累计开展活动9场,为200余名军嫂军娃提供服务。

(二)服务保障扎实有力。一是优抚政策落实落细。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重点优抚对象有诉求必上门的原则,主动上门讲解优抚政策,解决其困难问题。全面落实好“春节”“八一”等重要节点走访慰问全覆盖。市内所有政府投资的文化旅游公共设施免费对退役军人开放。温馨开展“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社会化拥军活动,对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重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实施精准救助;对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优抚医疗补助,抚恤、补助、医疗资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截至11月30日,2024年新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34人(参战退役军人10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4人),受理优待证申请13365人,发放10504张。二是安置就业稳步提升。按照逐年提高安置质量的工作目标,根据今年安置任务和各级关于安置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市将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38人。组织开展招聘会2场,全力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引,主动与各用工单位对接协调,收集信息,推送岗位21次,共计岗位1300余个。联合市税务局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详细讲解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政策,同时对招用退役士兵的企业细致讲解招用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录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截至目前,市税务局共为5户退役军人企业办理退税32823.07元。三是尊崇氛围日益浓厚。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红色国防教育基地作用,开展清明祭英烈、“9·30”、入党宣誓、开学第一课、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200余场次;联合“红河舰”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专题宣讲等活动3场,覆盖2600人;组织市级各部门开展“军事日”活动2场,参加“双拥活动”9次,全面营造昂扬向上、积极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做好关心关爱烈士家属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进烈属家中。

(三)拥军工作举措更实。一是创新特色共建,打造新型双拥崇军氛围。在全省率先推出“蒙自爱国拥军码”、首家举办“双拥杯”足球赛、开办“拥军门诊”,在全州首创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打造首条“爱国拥军示范街”、开办“拥军食堂”、开通“‘双拥号’公交专线”。这一系列举措,凝聚拥军力量,大大提高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蒙自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二是创新思路举措,探索司法拥军崇军新形式。多角度探索司法拥军崇军模式,“军地协同司法拥军服务中心”“军地协同司法拥军服务站”在各个共建单位落地开花。积极推出“1+N”拥军服务品牌,通过在服务中心(站)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窗口、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开设涉军维权服务热线,成立老兵调解室等举措,打造多维立体拥军司法服务模式,以一“中心”多“站点”,多维辐射方式,不断提升司法拥军工作机制。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的“老兵调解室”,聚焦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政策解答、困难诉求帮扶等工作。三是创新拥军优抚,拓展载体提升优抚服务。在易康和医院挂牌成立“拥军门诊”,让军人和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医疗保障的同时,叠加享受“拥军医疗服务”。同时,联合蒙自易康和医院对优待对象开展义诊,为行动不便的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预约上门诊疗服务,实现全省优抚医院服务“零的突破”,全州首创“常态化、精细化、多元化、特色化”退役军人优抚医疗服务新模式。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215341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23419.88元,占总收入的95.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68848.04元,下降4.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28848.04元,下降7.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60000.00元,增长236.78%。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节约资金,精简支出;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军休干部增调经费和烈士纪念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2959126.21元。其中:基本支出4383130.37元,占总支出的6.01%;项目支出68575995.84元,占总支出的93.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78005.67元,下降5.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94908.68元,下降43.65%;项目支出减少783096.99元,下降1.13%。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资金,精简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相比去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83130.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81430.37元,占基本支出的97.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7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575995.84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支出27061.81元,抚恤支出37941154.33元,退役安置支出1360360.00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088537.84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险支出1154365.14元;例:项目名称:八一建军节慰问驻蒙部队经费;项目资金预算:200000.00元;项目资金全年执行金额:200000.00元,执行率:100%;项目总体目标:完成八一期间驻蒙部队走访慰问;实际完成情况:完成八一期间驻蒙部队走访慰问;社会效益: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军政军民深度融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23419.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8%。与上年相比减少5228848.04元,下降7.02%,完成年初预算的310.19%。主要下降原因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要求,节约资金,精简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45610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5%,完成年初预算的314.36%。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经费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安置支出、在职职工工资、单位部分五险、职业年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名转业士兵安置到我单位。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540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名转业士兵安置到我单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9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完成年初预算的93.6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名转业士兵安置到我单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0.00元,决算为3298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52.19元,增长41.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2988.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652.19元,增长7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0.00元,支出决算为3298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52.19元,增长41.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298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年限久、维修、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652.19元,增长7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年限久、维修、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700.00元,比上年减少-58277.67元,下降36.4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门机关运行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2753350.72元,其中,流动资产1,884,119.47元,固定资产31,858,046.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920783.58元,无形资产90401.0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80550.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67446.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988.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988.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988.3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988.3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1.前期准备:明确绩效目标。对于所有的项目支出,均应按统一要求,在上报项目支出预算时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制定考评实施方案,拟定具体考评工作方案,审核同意后实施;2.组织实施: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科,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财务科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搜集绩效资料并进行分析,对项目自评进行分工,组织项目自评小组会议,形成绩效自评报告;3.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7.9分,评价结果为“优”。针对本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将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年度目标:1.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引导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落实落地。

2.切实做好拥军优抚褒扬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持续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待项目清单内容,积极拓展本地优待项目。加快推进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清明节前投入使用,向社会开放。以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为契机,全力做好全国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持续做好送政策进军营、老兵退伍欢迎、新兵入伍欢送、送立功喜报等双拥活动。

3.持续做好移交安置就创工作。进一步提升安置工作质量,认真做好年度退役士兵的返乡报到工作、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及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复员干部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优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招聘活动,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充分稳定就业。做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摸底工作,建好就业创业台账。

4.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涉军矛盾隐患排查和研判,深入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做好乡镇(部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风险联控,强化精准列控列管,形成有效风险管控,确保不发生退役军人进京上访和到省、州聚集。用好用活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体系建设。

5.扎实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市、乡镇(街道)、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创一批全国示范型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着力将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打造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板站。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馆建设工作全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新成效,续写退役军人工作新篇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名称:八一建军节慰问驻蒙部队经费;项目资金预算:200000.00元;项目资金全年执行金额:200000.00元,执行率:100%;项目总体目标:完成八一期间驻蒙部队走访慰问;实际完成情况:完成八一期间驻蒙部队走访慰问;社会效益: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军政军民深度融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1111




附件【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08130327205732025081409284292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