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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wsjkj/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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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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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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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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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0000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改革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文化建设、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牵头《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履约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推进蒙自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体医融合等健康政策。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10、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11、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负责管理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政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爱国卫生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蒙自市健康教育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蒙自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5、蒙自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谋长远—探索市级医疗集团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实施由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组成的医疗集团化管理,按照“一统管”“三院区”“N病区”“十统一”“三池子”的模式探索实施医疗集团化建设,打造紧密型医共体的城区2.0版本,推动市属医疗机构实施同质化管理、差异化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强基层—推进基层医疗融合体。在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基础上,强化医共体总院引领作用,坚持“以强带弱、精准施策、长效深化”,结合实际组建“安泉”(新安所、冷泉)和“坝期”(草坝、期路白)2 个基层医疗融合体,通过一对一结对成长,构建“手牵手、齐步走”基层医疗融合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与质量。
3、惠民生—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深入实施康养旅居行动,加强康复医学中心、老年病诊疗中心、更年期保健中心等特色专科建设,加快推进滇南医康养中心项目运营管理。
4、提质效—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抓实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再提升,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市中医医院三级医院定等评审,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完成雨过铺卫生院国家推荐标准的创建。
5、增动力—夯实基层医疗网底。进一步盘活整合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完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布局,完成青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91995.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91995.7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91094.13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支出增加87705.87元,项目支出减少11788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144000.00元、计生宣传员绩效工资经费增加400.00元、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增加17000.00元、2025年新增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项目665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经费减少7600.00元、定额补助工作经费减少54000.00元、防艾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元、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减少200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减少50800.00元、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经费减少50000.00元、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减少24000.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减少40300.00元、生育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减少106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391995.77元,其中:本年收入16391995.7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91995.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91094.13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支出增加87705.87元,项目支出减少11788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144000.00元、计生宣传员绩效工资经费增加400.00元、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增加17000.00元、2025年新增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项目665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经费减少7600.00元、定额补助工作经费减少54000.00元、防艾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元、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减少200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减少50800.00元、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经费减少50000.00元、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减少24000.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减少40300.00元、生育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减少106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391995.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391995.77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5895.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705.8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916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880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144000.00元、计生宣传员绩效工资经费增加400.00元、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增加17000.00元、2025年新增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项目665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经费减少7600.00元、定额补助工作经费减少54000.00元、防艾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元、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减少200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减少50800.00元、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经费减少50000.00元、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减少24000.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减少40300.00元、生育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减少106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69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08(类)05(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08(类)05(款)05(项)2025年预算数为875756.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8(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9760.8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5、210(类)0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5224034.5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210(类)01(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8626.94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210(类)03(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6599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8、210(类)04(款)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76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9、210(类)04(款)08(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12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0、210(类)04(款)09(项)2025年预算数为80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210(类)07(款)16(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24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2、210(类)07(款)99(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42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奖优免补、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及绩效奖励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13、210(类)11(款)01(项)2025年预算数267427.5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210(类)11(款)02(项)2025年预算数91475.3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210(类)11(款)03(项)2025年预算数354597.6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210(类)11(款)99(项)2025年预算数50367.4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补助经费。
17、210(类)13(款)99(项)2025年预算数412000.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配套经费。
18、221(类)02(款)01(项)2025年预算数为684351.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8000.00元,较上年减少87000.00元,下降25.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预算,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00元,下降40.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公务接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元,下降7.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元,下降7.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经费: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麻风病防治经费:通过开展强化麻风病防治行动,使医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懂得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隐藏病例,给予规范联合化疗,以控制传染源,缩短患者发病和治疗延迟期,避免畸残。同时,切断传播途径,达到降低麻风患病率与发病率,确保蒙自市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顺利实现 。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针对居民存在的健康问题提供的健康保健服务,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居民可直接受益,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的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免费提供。
(四)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对全市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五)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对全市失独家庭(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补助资金。
(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本科阶段教育奖学金。
(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补助资金:对全市失独家庭的一次性抚慰金。
(八)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经费:对全市独生子女父母、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每人每年补助180元,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后子女死亡的特殊家庭人员全额资助。
(九)慢性病非传染性综合防治示范市建设经费: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保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的多种形式防控措施,减少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
(十)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蒙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 省财政和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1.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公卫要求的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开展签约服务。3.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十一)计生宣传员绩效工资经费:对全市计划生育宣传员给予绩效工资补助,通过发放计生宣传员绩效工资,一方面提高宣传员的工资报酬,另一方面通过考核,让宣传员提高工作质量。
(十二)生育支持项目补助资金: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力求缓解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创造我市更好的人口发展环境,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蒙自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服务管理制度完善优化,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口数量、素质、结构逐步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
(十三)结核病防治经费:通过加强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进一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肺结核患者得到全程、规范的管理,提高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从而降低肺结核患者作为传染源的风险;进一步加强肺结核可疑者推介转诊及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患者积极就医,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及早治疗,严格按照结核病防治的相关要求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使该疾病的防控效果达到中长期的指标要求。
(十四)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为全面完成全市在岗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退出乡村医生工作岗位的规定,对符合退出条件的乡村医生进行一次性离岗生活补助发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职工工资、日常的办公经费等。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8510.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17.04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用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6372511.39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231.28元,固定资产1514648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5791.7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5443.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2078.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29035.8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0111
附件【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