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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53250020230614008交办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发布日期:2023-06-18 浏览次数: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收到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53250020230614008转办举报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250020230614008,投诉人反映:中梁拾光星图小区(蒙自市北京路以南)旁边有临时垃圾堆放棚,周边住户、商铺感觉到垃圾臭味明显,5月底向州长信箱反映过该问题,当时已进行清运;目前,垃圾堆放棚正在扩建,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臭味较重,希望能及时进行垃圾清运,不要产生臭味。

二、属实情况

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均不重复。

四、办结情况

已办结。

五、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问题办理,收到交办件当日,市委书记李梅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分管副市长、住建、城市综合执法、自然资源、文萃街道等部门专题研究,迅速办理,抓好整改。6月15日,我市下发《关于开展中梁拾光星图小区旁边有临时垃圾堆放棚造成臭味较重投诉问题联合调查的通知》(蒙环督字〔2023〕48号),成立沈也程副市长为督办领导,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责任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文萃街道、市融媒体中心为配合单位的联合调查工作组,对中梁拾光星图小区旁临时垃圾堆放棚进行现场调查。

一是6月15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组织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6月16日,再次组织调查组前往实地对中梁拾光星图小区旁临时垃圾堆放棚进行现场复查。

二是经调查核实,蒙自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已饱和,蒙自市已于2023年4月3日起停止全市生活垃圾入场处置,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至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为做好蒙自市生活垃圾清运应急处置工作,2023年4月,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北京路南延中梁拾光星图小区旁围挡内设置了生活垃圾应急处理临时转运点,用于生活垃圾应急处理临时转运及停放环卫车辆、摆放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因此对场地进行了彩钢瓦围挡处理,并未进行扩建。后因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抓斗设施损坏,无法及时接收全市城区生活垃圾,2023年6月13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城区生活垃圾清运至该临时转运点堆放,再由生活垃圾清运压缩车将临时转运点中的垃圾转运至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现场检查时,该临时转运点生活垃圾清运压缩车正在转运生活垃圾,现场堆放有少量生活垃圾,棚内有一定生活垃圾异味。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现场发现,该生活垃圾清运应急处理临时转运点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堆放,场地内部分围挡未搭建彩钢瓦,棚内有一定生活垃圾异味。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压缩车对临时垃圾堆放棚内生活垃圾的转运,并停止临时垃圾堆放棚的使用。目前,该临时转运点的生活垃圾已于6月15日19点前全部转运完毕;

二是严格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用微生物试剂、除臭、灭蝇等药物对场地进行消杀,减少异味;

三是出动2辆洒水车冲洗干净场地。

(四)现场复查情况

6月16日,调查组到中梁拾光星图小区(蒙自市北京路以南)临时垃圾堆放棚开展现场复查,复查发现场地内生活垃圾已全部转运完毕,无生活垃圾堆放,场区内已无异味,场区外围无异味,现场场地干净,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消杀作业,未搭建的部分彩钢瓦已全部完成搭建。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生活垃圾清运效率。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快速推进,确保及时清运垃圾,加快与第三方合作,目前正在与泸西海创垃圾焚烧发电厂洽谈合作事宜,开辟第二个生活垃圾处置点,分担垃圾处置压力及提高垃圾清运效率。

(二)完善环卫基础设施设备配套。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置新项目建设和中转站提升改造及新项目建设。

(三)合理利用生活垃圾应急处理临时转运点场地。待场地完成全部围挡后,用于停放环卫车辆、摆放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