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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蒙自:文明城管为人民

来源:蒙自市创文办 发布日期:2022-05-07 浏览次数:

近年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强作风、树形象,以人为本,遵行“阳光执法”,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筑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基,共建市民幸福家园。

学习文明知识,内提素质。“多一分尊重,多一分理解;多一个微笑,少一个争执”,蒙自市在加强城市执法人员如何文明执法和礼貌服务方面上下功夫。每年,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以“做好城市管理者、当好城市服务者”为目标,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题学习教育,借助“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个人礼仪、公共场所礼仪等文明知识,培养执法人员在与市民交流中做到克己、积极主动、自觉自愿、礼貌待人和表里如一,在执法中做到自我要求、慎重考虑和掌握分寸。多形式的学习为执法人员与市民开辟了一条拉近距离、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和相互支持的新渠道,着力打造了一支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形象良好的执法铁军,真正将城市刚性管理与柔性执法服务有机结合,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

注重文明礼仪,外树形象。“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值班时,一律按照规定统一着装、统一标志、统一持证上岗”,蒙自市出台文件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提出严格要求,在城市综合执法局设立执法监督科,由该局领导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遵循“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为民”的执法理念,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谐执法”。“阿姨,您好!您摆放在店门口的货物影响了市容市貌,请搬入店内。”在蒙自北城农贸市场,城管执法队员小张面带微笑劝导店主,并和店主一起把货物搬进店内。“如今,城管队员这样文明执法,真让人感动!”在现场,路过的市民看到后纷纷夸赞。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张萍说:“工作中,我们结合城市环境治理特点,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私设户外立面广告等问题,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道德讲堂和面对面耐心劝导为主,执法管理为辅,尽可能做到执法亲情化、人性化和规范化,目的是提升市民群众对执法的理解和宽容,共同建设美丽蒙自”。

实行“阳光执法”,贡献力量。为了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蒙自市研究出台地方性城市管理法规即《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对城市管理事项、城市管理执法及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张勇强说:“《蒙自城市管理条例》是我们工作的指南,我们严格按照‘三先两不’要求开展执法,即做到先敬礼、先亮证、先告知,对首次违规、轻微违规不处罚;执法时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实行执法办案检查调查、审核审批及执法处罚相分离,支持我们工作的市民越来越多了。”蒙自城市综合执法中,实行一案一登记、一案一评定,认真贯彻重大案件处罚集体会商制,预防执法过错发生,在非机动车办理窗口设立“城市管理意见箱”,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重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改善和提升,努力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管为人民”的和谐局面。(王爱菊 李雪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