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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暨助力蒙自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9 浏览次数:

6月24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暨助力蒙自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普绍忠指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在认识上有了新提高,作风上有了新改变,工作上有了新促进,形象上有了新提升。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创文”工作,制定“创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研究制定了《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并颁布实施,助力蒙自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普绍忠强调,要认真做好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化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任务;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共建共享;要扎实认真做好支持蒙自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依法助推蒙自市“创文”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通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州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白茹到会指导

会议邀请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白茹到会指导。与会人员学习了《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助力蒙自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及《文明行为规范》。

会议现场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广益、陈军、姜仁斌、张宏、向从科、汤卫东,秘书长尹武参加会议。(州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