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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标志及吉祥物创意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27 浏览次数: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标志及吉祥物创意说明

一、蒙自创文标识(LOGO)(中置竖版示意)

(一)标志主体以“蒙自”及“创文”两词的拼音首写字“MZ”、“CW”变形而成,旨在表达标志的地域属性及创意主题。

(二)标志中嵌入石榴的写意图形后,构图酷似中国书法艺术中草书技法所表现的“文”字,寓意“中国石榴之乡—蒙自”的深厚文化底蕴。

(三)标志上方以“创”字的拼音首写字母“C”变形成为灵动飞舞的彩带,由形似米线的十二支弧线(代表12个月)构成,寓意“过桥米线之乡—蒙自”各族人民积极投身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无限激情,祈盼年年风调雨顺、岁岁安康和谐的美好愿景以及向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不懈追求。

(四)标志下方表现汉字书法“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其拼音字母,既明喻标志创意主题又与标志上部形成一静一动的审美效果。书法作品系请本地书家高品先生(红河州书法家协会会员)创作而成,由此可让标志更具原创性及艺术审美价值。

(五)标志整体形似欢欣开怀的民众、跳跃飞奔的舞者,颇具灵动与美感。结合“蒙自”“石榴”“ 过桥米线”“文明”“ 创文”等寓意后,可以充分体现“崇文尚德·开放包容”的蒙自精神,更能准确表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蒙自美好家园”的创意主题。

(六)标志视觉传达主题词:蒙自,城市,文明,民生,创建。

二、蒙自创文吉祥物(红色版示意)

(一)吉祥物是“创文”形象的拟人化表现形式,旨在增强文化亲和力,以使创文工作更具地域特征及传播性。

(二)吉祥物采用蒙自市的特产—石榴为原型拟人化变现。男孩取名为“福娃”、女孩取名为喜娃,寓意多籽多福、福至蒙自、平安喜乐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