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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创建美好家园从文明养犬开始

来源:云南文明网 发布日期:2020-04-22 浏览次数:

按照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十”提升行动中,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和蒙自市文明养犬通告,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4月1日起,深入遛狗比较集中的区域开展知识宣传等工作。

该局通过发放、张贴宣传材料,讲解文明养犬的法律法规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文明养犬相关常识,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工作人员告知群众,要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及时给犬只上户口、办犬证,并坚持每年定期给犬只注射相关疫苗和体检,对犬只进行圈养,不带犬只进入小区人群密集的区域;外出遛犬时为犬只栓犬绳,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不影响其他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深夜、清晨给爱吵闹的犬只带上止吠器,避免因犬只吵闹影响其他群众的生活。市民纷纷表示,一定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不影响其他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依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饲养犬只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他人生活和人身安全。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餐馆、商场、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携犬外出应当牵系,犬只所产生的排泄物应及时清理干净。为此,该局将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行动,倡导依法养犬、规范养犬和文明养犬,维护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红河日报通讯员 蒙城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