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扬尘
平整场地以及地基开挖、回填土石方形成的裸土面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车辆运送材料引起的扬尘。扬尘呈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与施工强度和气象条件密切相关,扬尘粒径较粗,大部份散落在周围地表,并随降水冲刷而转移至水体,或产生二次扬尘而飘移。施工期间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大风天进行遮盖,工地出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运输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可有效抑尘,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输车辆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产生量小,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污染源保护措施
施工时产生的废水含大量泥沙、水泥等。施工废水中以悬浮物含量高、有机负荷低为特点,施工生活污水收集至临时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具清洗、施工和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设置一个沉砂池5m3,收集至沉砂池,经沉淀后外排附近的沟渠。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减缓施工噪声的措施:
施工期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以及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将对声环境造成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晚上22:00~凌晨6:00以及中午12:00~14:3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的施工活动,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造成局部声级过高,设置施工围挡,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
4、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求如下:
项目施工期不设置取土场和废土场,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在项目区回填;施工建筑材料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开挖临时排水沟截留泥沙,重点按照要求做好临时拦挡措施,施工中后期,及时做好地面硬化措施,减少地表裸露面积和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
1、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等,本项目产生的挥发烃类有机污染物为19.1t/a,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03t/a,均为无组织排放。加油站周界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非甲烷总烃≤4mg/m³的标准要求;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小于等于25g/m3;油气回收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油烟经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有关规定即排放浓度≤2mg/m³;进出车辆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空气自然稀释扩散,项目废气排放不会污染大气环境。
2、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场地内沟渠集中收集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经项目污水总排口排入贲古路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通过收集至洗车废水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项目污水总排口排入贲古路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和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项目污水总排口排入贲古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蒙自污水处理厂处理。
3、运行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车辆运输时进出控制车速,减少鸣笛次数;设置围墙阻隔噪声;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4、运行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厨房泔水经单独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处理;危废经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油罐清洗产生的油罐残渣、废油泥/油罐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统一由清洗单位收集运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设计绿化面积525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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