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
①搞好厂区周围绿化,种植花草树木,尽量缩小异味影响;
②加强车间通风;
③定期对车间、卫生间、垃圾收集设施、废料间进行清理,保持卫生、防治垃圾和废料的长时间堆存而产生异味。
(二)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近期由排入园区现有城市污水管网内,最终进入蒙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站建成后,项目产生的废水可全部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②生产过程中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夜间不进行生产;
③注重墙体隔声效果,尽量采用密闭形式作业;
④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⑤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限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⑥项目在进行原辅料及产品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时段进行。
⑦为减小车辆经过村庄时产生影响,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旁村庄时,降低车速,文明行驶,严禁鸣笛。
(四)固废处置措施
腐烂水果和石榴籽、其余水果的果皮果渣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厂或有机肥厂作为原料使用;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企业;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建设单位用专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紫外线灯管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之后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因此,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采用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保存影像资料);沉淀池四周及池底进行一般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 -7cm/s;生产区地面、项目区道路等采用水泥进行硬化。
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②危险废物进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后,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等。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④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 号)》执行,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⑤企业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备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应急危害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即可以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将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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