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3807083
通讯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邮 编:661100
项目名称
| 蒙自市自宏果蔬专业合作社冷泉洗姜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冷泉镇
| 建设单位
| 蒙自市自宏果蔬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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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红河州建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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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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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蒙自市自宏果蔬专业合作社冷泉洗姜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蒙自市自宏果蔬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冷泉镇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014m2,建筑面积20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加工棚、成品仓库、仓库、办公区、职工住宿区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生产规模:年产干姜片2934t、干姜丝5868t、洋芋颗粒3520.8t、干小白芨片1848.4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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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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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热风炉
| 颗粒物、SO2、NOX
| 热风炉废气采用2套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70%)+2套使用碱液的水浴除尘(除尘效率为87%、脱硫效率为70%)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口径0.5m的排气筒外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 烘烤箱
| 水蒸气
| 2台烘烤箱上方分别设置有1个排气口,共2个,排气口高度约为2m,向上排放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汽。
|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食堂
| 油烟
| 1台风量为1000m3/h,油烟净化效率为30%的抽油烟机,经排气筒引至高于屋顶1.5m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的要求
| 垃圾桶、化粪池等
| 异味
| 项目垃圾及时清运、定期打扫、大气自然扩散等。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 地表水
环境
| 水浴除尘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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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3m3的脱硫除尘循环水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清洗废水
| COD、BOD5、氨氮、SS
| 泥水分离机+三级沉淀池(本环评提出设置1个90m3的三级沉淀池,一级沉淀池容积为30m3,二级沉淀池容积为30m3,三级沉淀池容积为30m3),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东北侧和东南侧玉米地灌溉。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 生活污水
| COD、BOD5、氨氮、SS、总磷
| 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0.5m3)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6m3),收集沉淀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菜地农家肥。
| 综合利用,不外排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噪声
| 噪声
| 安装减震垫、墙壁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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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固体废物
| ①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垃圾桶(5个)收集后自行清运至冷泉镇垃圾集中收集点。
②厨房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经设置的泔水桶2个(一备一用)收集后委托住建部门清运处置。
③热风炉炉渣、除尘器固废经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5m2)暂存,外售用于制有机肥。
④项目废弃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⑤项目产生的磨皮固废经过滤打捞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自行清运至冷泉镇垃圾集中收集点。
⑥项目产生的浮渣和泥沙定期清掏到周边旱地作还田处理。
⑦废机油、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间,10m2),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设计并设置围堰,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门口设置警示牌等。
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对废机油进行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化粪池、三级沉淀池、一般固废暂存区、脱硫除尘循环水池等池子按照一般防渗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系数≤1.0×10-7cm/s)。
| 生态保护措施
| 加强绿化管,严格控制用地范围。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废机油应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②项目区按照消防管理要求配备相应品种的消防器材。
③强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严禁烟火,将生产、储存装置区域列为禁火区,区内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吸烟。
④应制定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风险事故状态下能够做出正确处理。
⑤危险废物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可以处置该类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严禁将各类废物转移给没有相应处理资质及能力的单位。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建立环保档案,包括环评报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污染源监测报告、环保设备运行记录以及其它环境统计资料,掌握企业排污情况的污染现状,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汇总、编报环保年度计划及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控制和预防污染,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严防事故工况的发生,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环保设备的管理、检修。
认真对待和组织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追查事故原因,杜绝事故遗留隐患,并参照企业管理规章,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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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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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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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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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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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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