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3727115、3807083(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红河盛中环保有限公司废旧电子电器物资回收综合处置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蒙自市雨过铺街道田心村云南新亚太物流港A区二排二栋
| 建设单位
| 红河盛中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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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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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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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包括废电路板贮存区70平方米、废铅酸电池贮存区35平方米、废矿物油贮存区35平方米、感光材料废物贮存区35平方米、废催化剂贮存区35平方米,预计收集、贮存、转移废电路板2200t/a、废铅酸电池2200t/a、废矿物油200t/a、感光材料废物200t/a、废催化剂2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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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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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期间产生的废气。①废矿物油贮存区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50%,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1排气筒外排。②破损电池贮存区废气:污染物为硫酸雾,废气经SDG吸附装置处理,硫酸雾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1排气筒外排。
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已建化粪池(5m3),化粪池内污水定期委托清掏,不外排
。
噪声:选用低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主要产噪设备加装减震软垫,厂房隔声降噪。
固废:①废矿物油、电解液沾染物贮存于废矿物油贮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②废活性炭贮存于破损电池贮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③废SDG吸附剂贮存于破损电池贮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④收集后放置于垃圾桶,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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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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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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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先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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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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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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