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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2024.11.14)蒙自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扩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3807083

通讯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自然科

编:661100

项目名称

蒙自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扩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

建设地点

蒙自市东方红农场内

建设单位

蒙自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蒙自泓强再生资源资源有限公司决定投资600万元,选址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东方红农场内,在现有租赁场地范围内(建设方租用云锡广元东方红农场场地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建设,总占地5771m2,其中现有项目铅酸电池及废机油收集区占用666.7m2,本次新增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区用地5104.3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蒙自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扩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以解决区域小微企业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问题,主要收集服务区域为:红河州(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粉尘、防渗防腐过程产生的废气、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设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营运期

2.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装、卸、储存过程、有机溶剂贮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酸性液体产生的酸性废气(主要考虑为氯化氢、硫酸雾)、库区内暂存的各类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异味气体(以H2SNH3、臭气浓度计)、固体危废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少量的氟化物。

2.2、废水:项目运营期少量办公废水用桶收集后,用于厂区降尘洒水;少量的碱喷淋废水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平;2.3、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次为车辆产生的噪声;2.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清罐油泥、含油抹布、含油劳保用品、沾染废酸的防护用品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铅酸电池及废机油收集区废气采用封闭式贮存间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搞排气筒外排;项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区废气采用封闭式贮存间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搞排气筒外排;通过加强设备维护,机械排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2SNH3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H2SNH3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30m3,带隔油池),其余雨水排入周边雨水沟;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少量办公废水用桶收集后,用于厂区降尘洒水;少量的碱喷淋废水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

项目噪声主要为叉车和泵等的机械噪声及气动系统、风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在车间内设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

项目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储存桶和储袋、废活性炭、废喷淋碱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的化粪池清理公司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铅酸电池及废机油收集

1、各贮存区及装卸货区均采取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需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的技术要求,在防渗工程基础上按相关防腐规范进行防腐工程建设

2、铅酸电池贮存区西侧设置一个1m3废液收集池;2个密闭耐酸容器,其中1个转运,另外1个备用;铅酸电池贮存区设置13m3的喷淋液循环池;

3、废机油区新增130m3应急罐,将废机油围堰高度提高,围堰容积能储存罐内废机油量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区各贮存

各贮存区均设置围堰(其中1#贮存区围堰高度不低于0.5m,其余贮存区围堰高度不低于0.1m),设置收集沟,设置废液收集池4座(容积均为1m3),分别位于各个库区

在项目区地势最低处设置1个应急事故池(18m3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各贮存区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