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粉尘、防渗防腐过程产生的废气、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设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营运期 2.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装、卸、储存过程、有机溶剂贮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酸性液体产生的酸性废气(主要考虑为氯化氢、硫酸雾)、库区内暂存的各类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异味气体(以H2S、NH3、臭气浓度计)、固体危废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少量的氟化物。 2.2、废水:项目运营期少量办公废水用桶收集后,用于厂区降尘洒水;少量的碱喷淋废水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平;2.3、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次为车辆产生的噪声;2.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清罐油泥、含油抹布、含油劳保用品、沾染废酸的防护用品。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铅酸电池及废机油收集区废气采用封闭式贮存间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搞排气筒外排;项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区废气采用封闭式贮存间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搞排气筒外排;通过加强设备维护,机械排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2S、NH3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H2S、NH3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30m3,带隔油池),其余雨水排入周边雨水沟;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少量办公废水用桶收集后,用于厂区降尘洒水;少量的碱喷淋废水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叉车和泵等的机械噪声及气动系统、风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在车间内设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储存桶和储袋、废活性炭、废喷淋碱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的化粪池清理公司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铅酸电池及废机油收集区 1、各贮存区及装卸货区均采取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需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的技术要求,在防渗工程基础上按相关防腐规范进行防腐工程建设。 2、铅酸电池贮存区西侧设置一个1m3废液收集池;2个密闭耐酸容器,其中1个转运,另外1个备用;铅酸电池贮存区设置1个3m3的喷淋液循环池; 3、废机油区新增1个30m3应急罐,将废机油围堰高度提高,围堰容积能储存罐内废机油量。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区各贮存区 各贮存区均设置围堰(其中1#贮存区围堰高度不低于0.5m,其余贮存区围堰高度不低于0.1m),设置收集沟,设置废液收集池4座(容积均为1m3),分别位于各个库区; 在项目区地势最低处设置1个应急事故池(18m3)。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各贮存区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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