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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建设项目审批公示(2023.12.8)钢结构绿色工业装配化建筑产业基地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红河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文件

蒙环审〔2023〕31号

关于钢结构绿色工业装配化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云南齐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钢结构绿色工业装配化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街道椅子山,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4071.683m2,总建筑面积146489.62m2。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期工程:主要建设钢管束构件生产线(年产量约20万吨)和钢筋桥架楼承接板生产线(年产量约100万m2)。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喷涂车间、仓库、公寓、食堂、空压机房、室外公厕、室外气站;并配套完善厂区道路场地硬化、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弱电工程等。生产车间主要布设原料堆放区、切割区、组立区、钻孔加工区、域焊接区域、打磨抛丸除锈区域。

二期工程:主要建设轻型墙体生产线(年产量约6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锅炉房。生产车间主要设置1条轻型墙体生产线,其中设置1个石灰筒仓储存石灰,设置3个水泥筒仓储存水泥,设置2个料斗储存砂石,设置1台颚式破碎机用于进行石灰的破碎,设置1台干式高压球磨机对破碎以后的石灰进行球磨,设置1台湿式高压的球磨机对砂石进行球磨,设置4台打浆机进行湿法搅拌;锅炉房设置1台12t/h的生物质锅炉。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6万,占总投资的0.313%。

二、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按《红河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暂行标准》(红建发〔2017〕85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采用符合要求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锅炉废气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要求后通过不低于40米的排气筒排放,石灰破碎和球磨产生的废气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合理设置事故池容积,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管网。

(三)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过程的管理,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各原辅料贮存场所、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废切削液、废纤维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进出管理台账,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加强清洁生产管理,落实并强化清洁生产措施,在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工程中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满足行业清洁生产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做好环境风险的巡察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并加强应急演练。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自查报告及网站公示情况报我局备案,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报告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在落实报告表的内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前提下,同意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六、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的,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

七、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按2.13t/a,二氧化硫按0.314t/a,氮氧化物按5.99t/a控制;

请蒙自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关于钢结构绿色工业装配化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代码:2017-532522-33-03-029175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2023年12月8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办公室 20231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