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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ylbzj/2025-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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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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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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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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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蒙自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红医保办发〔2025〕18号)要求,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所等11家医药机构提交申请,经蒙自市医疗保险中心评估小组资料审核和实地评估及评估小组集体讨论,同意拟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所等8家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纳入蒙自市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3日至7月14日,如对上述医药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蒙自市医疗保险中心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唐建彬,0873-3656621。
附件:2025年第一批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
蒙自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7月2日
附件【附件:2025年第一批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