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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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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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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发〔202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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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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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2022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条措施的通知
(十)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稳定扩大我市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市工商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