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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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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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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发〔2023〕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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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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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蒙自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6 月 1 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蒙自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十四五”数字云南规划》(云政发〔2022〕26号)《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政发〔2022〕27号)《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红政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个目标。建设“滇南数字经济枢纽城市”。
三个赋能。推动数智应用为产业布局和行政决策赋智;推动数智设施为城市建设发展赋新;推动数智技术为政府治理和企业发展赋效。
五个重点。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实现创新突破。
五个行动。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强基行动、数字应用示范推广使用提升行动、产业数字化融合行动、数字服务治理及优化行动、数字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行动。
按照“1355”工作思路,三年内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每年增幅5%以上,到2024年,蒙自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80亿元,蒙自集聚数字经济企业数量翻一番,数字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紧密,数字经济规模占市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西南地区高等水平。
二、蒙自市数字经济发展重点任务
(一)数字基础设施强基行动
1.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实现5G网络的连续覆盖,重点加强商业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流量密集区域5G网络覆盖,拓展5G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截至2022年共建设5G基站918个,2023年拟建设5G基站230个,2024年拟建设5G基站100个。(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2.算力基础设施优化工程
一是建设蒙自市算力算法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全域物联中心、感知应用中心、智能分析中心、算法策略平台、资源管理调度平台等。二是开发企业建设运营,政府、公众购买服务的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商信局、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3.传统基础设施“数字+”改造工程
一是实施滇南中心城市智慧防洪排涝工程,改建相关排水管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程1个。二是开展蒙自市特色街道环卫智能化信息管理中心建设,建设蒙自市智慧环卫管理系统平台1套,包含环卫车辆的IOT设备与系统的匹配和安装。三是建设蒙自市智慧井盖项目,配套井盖安装低功耗传感装置,主动监测、上报井盖、水质状况。四是建设蒙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政府建立监管运营平台(调度中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
(二)数字应用示范推广使用提升行动
1.数字园区培育工程
一是加快蒙自跨境电商园区建设、推动电子产品高端装备制造出口配套的小语种操作系统和配套软件,大力发展即时通信、社交翻译软件和跨境电商等翻译应用软件,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机器翻译产业集聚地。二是推动蒙自无人机产业园建设,包括无人机科普展馆建设、州级无人机指挥调度示范中心。三是重点实施蒙自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和信息化管理项目,力争创建1个省级智慧园区试点。四是打造蒙自市跨境电商集散中心,以及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综合园区”平台“两大平台”。(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云南蒙自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2.电子信息制造业创新工程
一是实施智慧康养智能终端制造,每年至少引进一家企业实施智能制造项目。二是实施无人机构配件组装项目,至少引进一家无人机配件组装企业。(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长工程
一是打造红河州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平台,包括终端电子产品高端装备制造,以及配套的红河州哈尼族、彝族少数民族语言操作系统和配套软件,开发社交翻译等软件。二是依托“i蒙自”APP、小程序建设以家校互动平台为重点的具备市场粘性的应用软件。三是加快蒙自现有软件产品的标准适配,打造可复制性的数字城市软件品牌,为全州各县市提供软件产品运营服务。四是加大规上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每年新增规上软件信息技术企业1户以上。(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宗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升工程
(1)做强区块链产业
一是建设完善蒙自市区块链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完成蒙自石榴、过桥米线产业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二是加快推广银企桥2.0应用,每年至少为15家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及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文旅局、市工商信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蒙自支行、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2)培育人工智能产业
一是建设蒙自人工智能辅助服务项目,建成智慧政务服务、智慧民生服务、智慧行业服务板块。二是依托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力争在蒙自市建设省级科研类超算中心。(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局、市工商信局、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3)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
实施蒙自市城市物联网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一个云南省行业二级节点(农业)、红河州区域二级节点、一带一路数贸港(东盟频道)、红河高原特色农产品推广平台。(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4)实施 5G 应用 “扬帆”计划(具体化5G+)
打造5G+文旅、医疗、养老、矿山修复、农业、教育、森林消防、生物多样化等场景的应用平台。一是建设东大街数字文旅项目。运用数字技术打造线上虚拟街区场景,实现线上购物、线上游览等智慧旅游功能,线下打造沉浸式餐秀、夜游、市集、演艺等VR体验项目。二是建设蒙自市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已建立紧密型医共体的基础上,力争打通省级、州级数据壁垒,最终实现医疗服务分布式共享、协同运行和流程自动化。(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5)发展卫星应用产业
一是实施建设蒙自市卫星遥感大数据监测平台,为全市治理、产业分析、应急调度提供“天空”服务。二是实施共享卫星发射计划,与广西南宁、新疆乌鲁木齐等五个城市共享卫星资源,并为云南省各县市提供卫星产业运营服务。(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商信局、市科技局)
(6)发展大数据及云计算产业
一是建设红河州企业云。利用银企桥2.0平台为载体,完善营商环境平台,建设企业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区块链技术为全市乃至全州所有企业提供具有企业服务能力的企业云服务。二是建设蒙自市碳汇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个碳汇数字平台,对各类碳汇实施精准监测、有效管理。(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商信局、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5.平台经济培育工程
实施数智启蒙行动。一是开启数字治理功能模块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调度平台功能模块、治理应用功能模块、专题数据中心模块。二是开启数字民生服务体系多样化建设。主要包括:电商平台、“3711111”数字民生服务体系建设、盟智一卡通服务体系建设、蒙智居社区共惠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开启数字产业特色品牌运营,主要包括:应用型云服务、节约型算法服务、复制型应用服务、共享型平台服务。(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三)产业数字化融合行动
1.数字农业实施工程
一是建立蒙自智慧农业业务中台,打造农业产业上、中、下游一体化的智慧农业支撑平台。二是蒙自高原特色果蔬现代数字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围绕石榴、蓝莓等主导特色产业,开展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三是到2024年力争新增1个省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项目),1个国家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2.智能制造实施工程
(1)建设工业互联网
一是重点围绕冶金等特色行业,牵头或联合建设一个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二是加强工业互联网在企业内外部的应用,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转型等制造业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责任单位:云南蒙自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
(2)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计划
一是争取省级工业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落地蒙自,建设面向工业领域的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业大数据中心。二是推进数字技术在企业管理、生产和服务各环节的深度应用,培育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的制造企业。组织企业申报工信部贯标试点,实施两化融合标杆企业示范带动工程。三是引导企业开展周期性“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与自对标,每年争取创建1家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责任单位:云南蒙自产业园区管委会)
3.数字服务业实施工程
(1)智慧旅游提升计划
完成蒙自市2个4A级景区智慧化改造,碧色寨、查尼皮景区争创省级智慧旅游示范区。重点进行碧色寨特色小镇数字化项目建设,实施碧色寨景区AR/VR/MR数字化建设,包括全面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wifi覆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景区智慧指挥中心等。(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2)数字商贸推进计划
一是建设蒙自市低碳出行非机动车运营项目,包括蒙自非机动车管理平台、投放共享电动车、共享助力车电池、智能头盔、换电租赁电动车、换电柜、换电电池,非标车及老旧电动车置换直营店,合作店、回收拆解基地1个。二是继续推进龙工场(滇南)数字贸易产业服务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信局;责任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3)智慧物流推进计划
一是推进国际贸易物流供应链产业园建设,计划建设加工车间、冷库、科创研发中心、展示体验中心及部分配套设施。二是建设蒙自市智慧物流分拣中心,打造一套全智能化、机械化操作的平台,具备独立的场院管理系统及AGV操作台。(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责任单位: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4.实施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工程
一是建设蒙自市数字云服务项目,为全市各部门提供惠普上云服务。二是建设蒙自市农产品地理标识平台项目,为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打好基础。(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四)数字服务治理及优化行动
1.数字服务惠民工程
一是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及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二是建设平安校园大数据中心,以及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标准考场系统建设、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等配套系统。三是培育民生服务应用,完成“3711111”民生服务热线的推广,引进50家家政服务企业入驻平台,完成智慧社区项目建设,2024年数字民生服务应用达100种。四是建设政府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和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平台。五是建设智慧停车项目,开发城市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配套使用。(牵头单位:市政务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2.数字治理提效工程
一是实施城市大脑3.0建设项目,对我市已有的智慧城市指挥调度平台、智慧社区惠民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安全中心安全监管等平台进行模块化升级改造。二是实施环境监测和管理平台建设,建设蒙自智慧生态环保数字平台,为各相关部门和行业提供环境指数及变化预判等服务。三是建设蒙自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实现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发展目标。四是建设网络行为监测管理平台,以及网络安全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市应急管理局)
3.数字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一是绘制蒙自市数字经济产业链招商图谱,制定数字经济产业链上下游重点招商企业及招商目录,到2024年至少招引3家数字经济企业落地蒙自。二是开发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实现营商环境政企完全线上互动、督办、办结在线反馈。三是参加全国各类数字经济峰会、论坛、赛事。四是到2024年,力争引进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10家以上,引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工商信局、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
(五)数字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行动
1.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建设“数字蒙自”领导小组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决策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二是建设“数字蒙自”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压茬推进,按年度打造标志性的数字经济成果。三是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挂图作战”,细化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加强协调推动和要素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任务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四是统筹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内部资源,联合各方资源设立一批数字经济研究机构。五是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制度,强化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评估等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数字蒙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强化数字英才保障
一是引进一批数字经济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二是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开展校政企合作,每年定向输送数字技术需求人才,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强化人才供给。三是联合职业院校,面向本地产业工人、技能型人才开展“数字工匠”培养,为红河“智造”做好人才储备。四是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开展电子商务、自媒体运营创业,鼓励留学人员及高技术人才带技术、项目在蒙自创业。五是定期举办数字经济论坛,提升企业家数字化转型理念、数字技术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能力。六是加大公职人员数字素养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干部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数字蒙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强化典型引路
一是深入挖掘试验典型和示范标杆,不断丰富全市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应用场景,组织申报数字化典型应用项目评选,定期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积极参加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力的数字经济高端展会、论坛,提升我市数字经济领域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数字蒙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强化数字经济造血功能
按照“企业主建、政府主用、社会共享”原则,充分发挥国有平台公司在融资、建设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平台公司与国内领军企业合作,转变数字经济投资、建设模式,推动“投、融、建、管、营、维”向购买服务方式转变,构建政企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期合作关系,实现长效运营,助推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国资局;责任单位:市“数字蒙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谋划和包装项目
坚持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锚定项目建设不动摇,推动项目建设再上台阶。针对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定位和产业现状,不断谋划新的项目,提高项目成熟度和落地转化率,推动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为数字经济招商引资打牢基础。同时,对各单位、各行业领域内成熟的数字化项目进行包装及指导,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数字化特色应用和示范标杆。
(二)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树牢招商引资生命线意识,调动一切力量,突出招大引强。压实数字经济产业链招商主体责任,以无人机产业为数字经济招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强以商招商、以链招商,力争在蒙自建成无人机“培训+应用+制造”的全产业链条。同时,充分利用蒙自资源优势,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技术,围绕泛珠三角、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梳理目标企业,努力引进具有集聚效应和引领能力的数字化大企业、好项目。
(三)抓紧做实项目的推进和督导
各单位要对照任务逐项分析研判,盯紧项目建设进度,优化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年度主抓事项,将重点任务项目化、清单化,有效提升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投产率。同时,市数字经济产业链专班将对各单位的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开展常态化调度和监测,在调度和监测过程中,对于长期没有进展的工作或者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将重点进行通报并以专报形式上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蒙自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任务分解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