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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zfbgs/2026-00013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发〔2026〕4号
  • 发布日期
    2026-07-2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蒙自孔子赞碑等2石窟寺及石刻确定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蒙自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共计2


(此件公开发布)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6716

附件


蒙自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

(共计2处)


类别: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共2处)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1

蒙自孔子赞碑

清代

蒙自市文澜街道东大街文庙内

2

蒙自四子赞碑

清代

蒙自市文澜街道东大街文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