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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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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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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办发〔202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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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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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蒙自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办、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蒙自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或未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加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和依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附件:蒙自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