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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rmzfbgs/2025-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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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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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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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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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公布《蒙自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蒙自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蒙自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蒙自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实现文化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附件1蒙自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xlsx】
附件【附件2蒙自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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