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46
-
发布机构冷泉镇人民政府
-
文号蒙室字〔2019〕59号
-
发布日期2021-02-10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冷泉镇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0号)和《中共蒙自市委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发〔2019〕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冷泉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冷泉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一)调整情况
1.将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站更名为水利工作服务中心,将林业站更名为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2.将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整体划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撤销单独设置的畜牧兽医站、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二)调整后,冷泉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定级。单位类型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为主要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为主要以管理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承担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处置重大疫情应急事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
6.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节水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人畜饮水安全;负责渔业环境、水质、气象、水产资源监测、试验、示范及推广、水产品疫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金融工作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冷泉镇核定行政编制28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由副科级干部兼任。
(二)冷泉镇核定事业编制40名。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财政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所长1名。
四、其他事项
(一)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上级部门派出(驻)或垂直管理的机构,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军队除外)要事先征求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党群关系实行属地管理。
(三)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信访、政策宣传、业务办理等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相关办公室和事业中心抽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四)机关不配助理员,实行人员分工责任制,按职责确定岗位和人员。不核定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编制,原在职在编的后勤服务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今后,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
(五)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的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8:30-11:30 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蒙自市冷泉镇街上村冷泉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0873-3815006
负责人姓名: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