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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发〔2019〕161号
  • 发布日期
    2019-12-3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陈雁斌等六十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

  根据中共蒙自市委员会《关于陈雁斌等六十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蒙干〔2019〕156号),经2019年12月2日中共蒙自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2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雁斌 任雨过铺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  宁 任蒙自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戴贤龙 任蒙自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洪勇 任蒙自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陈铭焱 任蒙自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李高明 任蒙自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蒙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海清 任蒙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芷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海涛 任蒙自市公安局芷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  舟 任蒙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汤红坤 任蒙自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陶祥亮 任蒙自市公安局西北勒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贵成 任蒙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刘青龙 任蒙自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所长、文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老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欧小雷 任蒙自市公安局老寨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巡警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赵  磊 任蒙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期路白派出所所长职务;

  龙  江 任蒙自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派出所所长(正科级),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水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艳伟 任蒙自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反恐怖中队中队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李卓勋 任蒙自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职务;

  吴建付 任蒙自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所长,文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草坝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  飞 任蒙自市公安局草坝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余  准 任蒙自市公安局鸣鹫派出所所长;

  杨进付 任蒙自市公安局冷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侯永东 任蒙自市公安局新安所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烝凯 任蒙自市公安局鸣鹫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施洁芳 任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朝霞 任蒙自市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牛应琴 任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丁  云 任蒙自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章  迪 任蒙自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杨灿能 任蒙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宋  梅 任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吴  伟 任蒙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鲍新辉 免去雨过铺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建安 免去蒙自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宁  玲 免去蒙自市人民政府驻昆办主任职务;

  孙  俊 免去蒙自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谈任雷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文君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红林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芷村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普耀宏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嗣承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董  飞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综合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永翔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家贵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职务;

  杨思才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玉莲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职务;

  邢建波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西北勒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均祥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邵  亮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米  佳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俊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唐凡云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所长,文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职务;

  张  剑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鸣鹫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光伟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案件审核一中队(刑事案件审核中队)中队长职务;

  罗  刚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冷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建才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强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俊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新安所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永泽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老寨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家源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水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