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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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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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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发〔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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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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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夏洪祥等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办、局:
根据中共蒙自市委员会《关于夏洪祥等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蒙干〔2020〕5号),经2020年3月11日中共蒙自市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
夏洪祥 任蒙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便衣中队中队长职务;
吴姣林 任蒙自市第四中学校长(事业单位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郭志彪 任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事业单位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蒙自市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肖雪丽 任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免去蒙自职中副校长职务;
高旭梅 任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刘剑波 任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周明芳 任蒙自市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高俊玲 任蒙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事业单位副科,试用期一年);
陈 雯 免去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胡晓冬 免去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亚新 免去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赵广文 免去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兼蒙自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宁 贤 免去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