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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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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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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发〔2019〕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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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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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树林等九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
根据中共蒙自市委员会《关于姜树林等九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蒙干〔2019〕125号),经2019年7月26日中共蒙自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9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姜树林 任蒙自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免去蒙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陈建云 任蒙自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
局长(副大队长),免去蒙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职务;
王 波 任蒙自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免去蒙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俊元 任蒙自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法制室主任,免去蒙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法制室主任职务;
申时旺 任蒙自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免去蒙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廖泽和 任蒙自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所长,免去蒙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邵 云 任蒙自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治安管理中队中队长,免去蒙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治安管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胤江 任蒙自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免去蒙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卓俊 免去蒙自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